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上的林业建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和依法监督。
(二)研究制定全县林业建设的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
(三)制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部门行业绿化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森林旅游、花卉产业和经济林果业的建设和管理;拟订林业产业的有关标准;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
(五)指导实施全县退耕还林工程、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绿色通道工程、“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六)负责全县林地、湿地、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及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实施封山禁牧、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及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负责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种苗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指导全县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督察、督办和查处。
(七)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管理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协调、指导森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林业行政案件;承担林区禁种铲毒工作;指导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工作。
(八)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火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森林火情、火险的预测、预报和信息发布;制定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
(九) 负责全县林业资金和资产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中央和省、市级林业资金;监管全县国有林业资产;负责全县林业外资项目的引进开发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上报县级规划和林业年度计划投资项目;负责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十) 负责全县林业科技成果推广、教育、宣传、技术培训和林业系统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工作;指导全县林业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县林业行业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职工队伍建设。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林业改革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全县乡镇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临洮县林业局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临洮县林政稽查队、
植树造林股
三、下属单位
定西市森林公安局临洮县分局、林业调查设计队、林业技术推广站、林木种籽管理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花卉产业发展办公室、定西市中铺木材检查站、上营林业管护站、连湾林业管护站、窑店林业管护站、南部用材林工作站、南屏山护林站、中铺林场、杨家湾针叶树苗圃、县苗圃、东山造林试验站、岳麓山森林公园和十八个乡镇林业工作站等。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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