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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LT002/2015-01526 信息分类: 工作报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15-04-16
发布机构: 县检察院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4-16 10:02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15年3月28日在临洮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临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小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检察院“3521”工程建设总体思路,积极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作用,努力维护公平正义,为临洮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把握全局促发展,服务大局能力进一步提升

认清形势,紧紧把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重点,找准服务发展、促进发展与履行职能、执法办案的对接点,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强化和创新服务措施,竭力维护公平、有序、稳定的投资、创业和发展环境,工作能力明显提升。

——积极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等严重经济犯罪,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1件1人、起诉6件9人。通过执法办案,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各种经济成份的平等竞争和公平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积极保障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认真开展“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②,全力保障重大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在全县选取7个重大建设项目和10家企业开展联系,重点对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施工和监理环节进行了专题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工作的建议。对部分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引导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同时,在项目管理单位和承建单位开展预防宣传,发送《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读本》,做到了工程上马,预防先行,教育引导,警钟长鸣,有效保证了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积极服务和保障民生。始终把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作为执法办案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批准逮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30件49人、提起公诉35件60人,批准逮捕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的犯罪18件30人、提起公诉33件49人。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影响农村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和坑农害农犯罪,集中查办涉农职务犯罪,积极维护农村稳定,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共查处涉农职务犯罪3件9人,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淘汰落后产能项目领域职务犯罪3人,依法保障了各项惠民政策的严格落实。开展支持起诉、督促起诉③2件,着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履职促和谐,维护社会稳定能力进一步提升

认真履行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针对刑事发案率上升、暴恐案件频发的严峻治安形势,始终把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在保证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对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快捕快诉,提高办案效率,彰显打击声威,形成震慑效应,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91件137人,同比分别下降9%和2%,提起公诉186件237人,件数同比增长8% 、人数同比下降2%。

——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过程中,积极开展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工作,引导群众理性、合法、有序表达诉求。共受理控告申诉案件15件,同比下降59%。共受理举报案件线索11件,同比下降8%,受理后均按规定及时分流并积极督促办理,对署名举报的及时予以答复。组织开展了以“依靠群众惩治犯罪,公开检务强化自身监督”和“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④为主要内容的举报宣传周活动,设立宣传点5个,张贴宣传挂图5幅,散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5余人(次),解答各类法律疑难问题10余件。积极化解涉诉信访等不和谐隐患,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无逮捕必要的5人决定不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4人决定不起诉。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对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以及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24件33人,提起公诉29件41人。结合执法办案,注重发现案件背后的社会管理问题, 通过发检察建议等措施,跟踪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消除隐患。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慎捕、慎诉的工作要求,着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对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不断完善社区矫正监督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的监督,强化对服刑在教人员、监外执行罪犯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三、狠抓办案促反腐,职务犯罪侦防能力进一步提升

——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进一步加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部署,有效整合办案资源和力量,积极查处涉农领域和项目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0件2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8件15人,渎职侵权犯罪2件8人,大案7件10人,要案1件1人,大要案占办案人数的48%。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80余万元。在办案中,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惩罚犯罪与教育保护有机结合起来,最大程度地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预防职务犯罪的成效进一步显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开展常规工作的同时,主要依托“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在全县18个乡镇和部分重点村设立乡镇检察室和村检察联络室,选聘检察联络员361名,专门受理群众举报线索和反映各种情况,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干部和村干部的监督,畅通渠道零距离服务群众,促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深入发展,从源头上遏制贪污腐败的滋生。全年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48场次,开展职务犯罪案例分析8次,发出预警性无罪检察建议书2份,整改性有罪检察建议书6份。开展预防调查2件,提出预防建议8份,引导企业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96次,监督取消群众反映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273户892人,配合乡镇党委对43名村干部进行了离任审计,清理清查不符合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资金10万余元。

四、强化监督促公正,诉讼监督工作效果进一步凸显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渠道,拓展监督领域,综合运用量刑建议、庭审辩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提请抗诉等监督方式,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司法权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起诉到法院后均判有罪。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监督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10件(次),纠正漏捕5人。追诉漏罪2起,追诉遗漏犯罪事实22起。提出量刑建议12件,法院采纳11件。同时,着力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协作配合,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两法衔接”⑤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增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合力,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5人。加强对民事审判与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提请抗诉4件,全部得到市检察院支持抗诉,建议提请抗诉⑥4件,其中2件得到市检察院支持并向市中级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支持起诉2件,得到法院采纳。发出行政违法检察建议4件,全部被行政机关采纳。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的监督检查,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6人(次),对全县266名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管情况进行监督,纠正脱管漏管1人(次)。

五、严肃双责促廉洁,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坚决扭住“四风”顽疾不放松,针对存在的问题,推出7项整改措施,制定完善3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积极制定完善靠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机制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院党组和纪检组的工作职责,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从检承诺书》,努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格局。着力加强检务督察和内部监督力度,严防干警违纪违法。高度重视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以业务骨干和执法办案一线干警为重点,积极开展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优化知识结构,提升工作能力。累计参加各类培训67人次,选派3名办案骨干到省院参与大要案办理,积累办大要案的宝贵经验。强化人才培养选拔,推荐提拔6名科级干部,调整4名中层领导的工作岗位,加强了中层力量,激发了干警活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强化管理促规范,执法公信力不断增强

——不断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全面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从案件受理、办理、流转、审批到用印,各个环节都在网上操作。强化对执法办案从受理到结案的全过程的统一、归口、全程、动态的集约化监督管理,确保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与执法办案工作的无缝对接,把监督触角同步深入到每一起案件、每一个办案环节,切实促进执法办案活动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加强案件流程和质量管理,加强受案与结案审查,严把案件入口关和出口关。加强对法律文书和涉案款物的监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执法检查,促进廉洁公正规范执法。共评查各类案件342件,向市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和县委政法委报告了案件质量评查和执法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整改。

——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一审判决由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普通刑事案件拟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核等制度。严格依法行使侦查权,坚决排除非法证据。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法院的监督制约和协调配合机制,共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不断健全执法档案,加强涉案款物管理,继续完善文证审查⑦工作机制,共受理司法会计检验鉴定案件9件,开展文证审查45件。加强了对检察机关内部的监督和制约,加大了对公安机关和社会鉴定机构的监督力度。

——积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打铁还须自身硬,始终坚持监督者更要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机制,通过登门走访、邀请视察、电话联系、赠送报刊等方式,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共征集到省人大代表意见建议9条,已细化分解并抓好落实。认真办理人大交办事项,逐件落实、逐件报告。坚持检察工作重大事项主动向人大常委会请示汇报制度,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争取人大的支持和指导。以检察机关重大案件信息公开发布为契机,逐步探索完善检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在办案中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逐步规范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通过开通“临检为民”腾讯微博、升级改版检察内网网站等措施,对网络舆情广泛收集,认真研判,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过去一年,县检察院取得了新成绩,迈开了新步伐。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的鼎力支持,离不开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制约着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一是法律监督能力与新形势的要求仍有差距;二是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盼还有差距;三是检察工作的科技化水平和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检察工作的公开性、透明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的主要任务

2015年,我们将继续抓好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以服务改革发展、强化诉讼监督、打造过硬队伍为着力点,大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努力为建设平安临洮、法治临洮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积极回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新常态,更加有效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牢牢把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要义,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的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推动损害生态环境重点问题治理,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对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机制,踊跃地把公益诉讼的担子挑过来,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保驾护航。坚持把“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切实把排查、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纳入执法办案各个环节, 健全风险预警、处置、防范工作体系,努力从源头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积极回应中央反腐倡廉的新要求,更加有力地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响应党中央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打击重点,集中力量,积极预防和严肃查办妨碍项目建设、损害民生民利、影响基层稳定的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插手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职务犯罪,查办虚报冒领、贪污挪用、侵吞诈骗民生资金的职务犯罪,查办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和社会救助等社会事业领域的职务犯罪,查办其他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重大责任事故、执法司法不公、群体性事件涉及的案件,不断加大办案力度、稳步提升办案质量。加快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步伐,提高依靠现代科技手段和信息手段突破案件的能力。不断完善行业预防、工程项目预防、警示预防、预防公共宣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全面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坚决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

三、积极回应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盼,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诉讼监督工作。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不断创新举措,完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领域,加大监督力度。坚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作为重点,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与执行、行政诉讼、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尤其是要加强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调查、“两法衔接”等工作机制,规范监督行为,改进监督方式,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公平正义。

四、积极回应公正廉洁执法的新需求,更加务实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检察队伍的思想洗礼,继续深化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始终自觉查找自身存在的各种问题,接受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让检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按照“五个过硬”要求,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努力方向,采取推进学历教育、系统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多管齐下,加快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稳步提升全院干警的专业技能、业务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决抓好“两个责任”落实,认真贯彻执行《临洮县人民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抓好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不断纯洁检察队伍,强化检察管理。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不断提高检务公开的水平,继续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应用工作,及时在互联网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和案件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县检察院将牢记检察工作的光荣使命,坚决贯彻县委各项工作部署和本次会议精神,坚定信心,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为建设平安临洮、法治临洮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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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术语注解

①“3521”工程:指省检察院于2014年1月提出的如何服务大局、推进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既坚持“三个理念”:强化监督、维护公正的理念,改革创新、勇创一流的理念,忠诚为民、务实清廉的理念;坚持“五个严惩”:严惩破坏经济发展犯罪,严惩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犯罪,严惩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犯罪,严惩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严惩执法司法人员犯罪;坚持“两个强化”:强化犯罪预防工作,强化自身建设;坚持“一个着力”:着力推进“双联”工作。

②“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指省检察院从2013年7月开始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以“联系企业、联系项目,促进廉洁、促进发展”为主要内容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企业”活动。

③支持起诉、督促起诉:指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情况,以及对国有资产、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而国有单位或监管部门不行使监管职责的情况,检察机关可以支持有权主体起诉或者督促有关监管部门提起诉讼。

④“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指省检察院从2013年11月开始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以“保障民生民利,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为主要内容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乡村”、“进社区”活动。

⑤“两法衔接”:指检察机关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

⑥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提请抗诉是指各级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有错误的,提请上一级检察院抗诉。建议提请抗诉是指当事人不服法院二审民事、行政判决,向基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基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抗诉条件,可建议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建议提请抗诉适用于县级人民检察院。

⑦文证审查:是指检察机关司法鉴定机构运用科学技术原理与方法,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中的司法鉴定意见等有关技术性证据材料进行专门性审查的诉讼活动。



责任编辑:临洮党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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