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中国临洮党政网/2015-01298 | 信息分类: | 公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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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15-10-31 |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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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县及县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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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及财力安排情况 (一)收入安排。2015年全县大口径财政收入预算安排7亿元,比2014年实际完成数6.25亿元增长12%,增收7443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安排52670万元,增长15.9%,高于GDP增长目标,占大口径收入的75.2%,提高2.6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安排17330万元,基本与2014年持平。分部门安排情况是:国税部门安排12500万元,增长22.6%;地税部门安排41000万元,增长14%;财政部门安排16500万元,增长0.6%。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46005万元,增长12%,增收4910万元。 (二)全县财力及支出安排。按现行财政体制和目前省上提前下达或告知明确的转移支付测算,2015年省财政应补助我县110476万元(含预计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量4000万元),县财政应上解省财政1016万元,补助上解相抵,2015年省财政对我县转移支付补助预算为109460万元。加上地方收入4600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6万元,全县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为155531万元。 二、乡镇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乡镇级支出预算安排16248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安排11823万元(其中奖励工资235万元,月平均工资966万元),综合公用经费618万元(按人均2000元安排公用及取暖费,每车1万元安排车辆燃修费,对漫洼乡按常委单位对待,安排2万元常委经费和5.5万元的车辆经费),省财政补助乡镇公用经费900万元(每个乡镇50万元,其中含3万元的乡镇纪委工作经费,2万元的人大工作经费),社区经费63万元,乡镇人大代表之家配套13万元,县级安排乡镇的专项217万元,计生税改经费133万元,村级三项费1983万元(按每村1.5万元),增加村级公用经费162万元(每村0.5万元)。对每村增加的0.5万元公用经费,建议不再落实,由县级统筹用于村级组织建设配套。乡镇征收的收入按70%安排乡镇使用,安排336万元。乡镇预算收支平衡,不列缺口。 三、县本级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非税收入预算 汇总的2015年部门非税收入总计325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205万元(不含土地出让金和地税部门征收的基金),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34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入464万元。 (二)县本级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县本级预算总财力139283万元(含预计转移支付增量4000万元)。汇总的部门公共预算支出为14044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7513万元,基本公用支出1374万元,提前下达专项29159万元,县级预算项目支出32402万元。财力缺口1165万元。 1、人员支出预算 (1)工资及离退休费按2014年12月份在册工资数核定。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金按个人年工资总额的20%核定;合同制工人失业保险金按个人年工资总额的2%核定。退职人员生活补贴、特殊岗位补贴按现行政策规定据实核定。其他人员经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核定。共核定2015年正常工资支出59660万元,月平均工资4972万元。 (2)奖励工资按2014年12月份在册在职基本工资核定,共安排1061万元。 (3)2014年科学发展业绩奖3226万元。已于元月份发放。 (4)规范地方性津贴补贴增资5100万元。按省、市批复的地方性津贴补贴标准,人均月增资250元,年需5100万元。增资已从2015年元月套改发放。 (5)正常晋升及新分配人员增资1400万元。执行中根据工资及人员变化相应调剂追加到各部门。 (6)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提标资金800万元,按照政策将抚恤金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按80人预计,执行中按照实际安排。 (7)职工住房公积金4366万元。按上年工资基数,财政缴费比例8%计算,提高1个百分点。 (8)职工取暖补贴1900万元,按1.9万人计算,每人1000元计算。 以上共计安排2015年人员支出77513万元。 2、基本公用支出预算 (1)四大班子及常委单位。四大班子及常委单位领导车辆每车按年5.5万元包干,包括车辆的燃修费、保险费、通行费、路桥费等所有费用及司机差费、住宿费等费用。对担任实职的县级领导干部,按人均年2万元安排公务经费,包括领导干部出差、参加各级组织安排的考察培训学习、参加各类洽谈会等费用支出。除县级领导干部及其车辆外,其他人员和车辆仍执行部门预算统一标准。据此安排四大班子及常委单位基本公用经费292.3万元,其中:县委办30.8万元,人大办58.5万元,政府办69.9万元,政协办52.2万元,纪检委21.9万元,政法委11.6万元,组织部15.3万元,宣传部11.6万元,统战部11.2万元,武装部9.3万元。 (2)其他单位。按实有在职人员人均2500元安排综合公用经费(提高500元),按编制内实有车辆车均15000元安排车辆燃修及保险费。对10人以上无车的一级预算单位,按8000元核定交通费;10人以下无车的一级预算单位按6000元核定交通费。据此核定各单位基本公用经费1013万元。 (3)取暖费。对入住党政统办大楼的单位取暖费用,由县财政按照统一供暖合同列入项目预算,直接拨付给供暖企业。对其他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卫生院、畜牧站等事业单位)按编制内实有在职人员人均500元安排取暖费。据此安排取暖费68.7万元。 以上共计安排基本公用经费1374万元。 3、上级提前下达专项29159万元,按指标文件要求列入预算。 以上3项均从财力内安排,不留缺口。 4、项目支出预算 根据历年预算执行情况,初步研究确定的各单位必保项目预算数为32402万元,其中:成本费用项目1743万元,个人补助及民生项目11091万元,债务还本付息9859万元(其中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还本800万元,外贷付息300万元,工业园区农发行贷款还本付息1300万元,工业园区甘行贷款利息707万元,城投公司农发行贷款还本付2430万元,美联信公司融资1342万元,给排水公司兰州银行贷款还本付息980万元,预计从国有资产拍卖收益中化解债务建设性债务2000万元。工业园区还本付息资金作为工业发展资金安排),其他项目5009万元,财政预留项目4700万元(对已安排到部门的项目前期费、扶贫攻坚专项、文化旅游资金按预留项目管理)。与财力相比,项目支出缺口1165万元。分科目安排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安排4118万元,其中人大经费24万元,武装部经费27万元,政务专网及信息中心运行经费30万元,统办大楼取暖、后勤服务及运转508万元,信访经费50万元,行政服务中心政务综合体工程119.5万元,项目前期费1000万元,统计经费25.5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络运行及维护费36.6万元,国资局国有资产拍卖评估费10万元,乡镇财政经费54万元,税收手续费及事业费680万元,审计经费29.1万元,三支一扶及自主择业人员经费32万元,纪检监察经费保障140.5万元,工商管理经费56.8万元,质监检查经费54.5万元,工会经费20.9万元,基层组织建设450万元,离退休老干部经费80万元,农村环境整治配套323万元,政法委经费31.5万元。 (2)公共安全安排1233万元,其中公安经费936万元,检察院经费18万元,法院经费230万元,司法经费49万元。 (3)教育安排1164万元,其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273万元,农村代课教师养老补助175万元,教育奖励经费82万元,高考经费90万元,税改排危544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安排358万元,其中文化中心租费及运行费14万元,文化社团组织经费12万元,剧团场次补助37万元,公益放映补贴5万元,电视台运转经费45万元,地面地面数字广播电视农村覆盖网运行维护费用24.5万元,文化旅游产业资金20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安排6516万元,其中人社局收费成本105万元,社会保险专网租费11.6万元,民政慰问经费35.4万元,社会保险4314万元,义务兵优待金196万元,城市低保255万元,老龄经费288万元,五保供养401万元,就业补助668万元。 (7)医疗卫生安排2524万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52万元,离休人员医疗费90万元,新农合县配套443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75万元,职工健康体检经费598万元,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1092万元,成本费用175万元(食药局、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非税收入返还)。 (8)节能环保安排50万元,其中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费50万元。 (9)城乡社区事务安排3142万元,其中经济开发区经费22万元,垃圾处理厂经费29.7万元,环卫经费160万元,城市维护费500万元,城投公司城市道路及给排水项目农发行贷款还本付息2430万元。 (10)农林水事务安排2711万元,其中畜牧防疫经费67万元,农机收费成本55万元,农业补贴及保险101万元,集中治理残留废旧农膜经费69万元,农村沼气后续管理20万元,森林公安经费24万元,水利建设404万元,扶贫小额信贷项目配套160万元,扶贫攻坚专项1000万元,一事一议项目县配套810万元。 (11)交通运输安排311万元,其中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51万元,老年人免费乘公交补贴60万元,运管局经费70万元,道路建设130万元。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2028万元,其中安全生产经费21万元,工业发展资金2007万元(全部用于贷款还本付息)。 (1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43万元,其中国土资源经费110万元,气象经费30万元。 (14)粮油物资管理事务172万元,其中地方储备粮食补贴132万元,储备粮食轮换费用40万元。 (15)债务还本付息5422万元,其中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还本800万元,外贷付息300万元,美联信公司融资1342万元,给排水公司兰州银行贷款还本付息980万元,预计从国有资产拍卖收益中化解债务建设性债务2000万元。 (16)财政预留2500万元。其中预备费100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接待费300万元,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1000万元。 同时,按照市政府考核要求,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上年公共预算收入的3%列入缺口预算,共计安排1233万元。年初预算总缺口2398万元。 (三)县本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2015年县本级基金收入安排3000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29140万元),上年基金结余收入4724万元,当年基金可用财力34724万元。按照基金收支分类平衡的原则,基金支出相应安排34724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29153万元)。政府性基金由政府根据各项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统筹安排使用,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主要用于安排建设支出,优先化解建设性债务。 (四)财政专户项目安排 主要是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56万元,其中:党校函授班收费48万元,教育局考试收费168万元,妇幼站医疗收入105万元,环卫所卫生费235万元。以上收入按资金管理规定原则上安排用于执收单位相关支出。执行中根据支出计划审核拨付。专户结余资金由财政部门提出意见统一提请县政府研究,用于解决相关单位经费不足或调入预算内补充财力。 四、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是关于财政预留。财政预留主要是在预算汇编时政策尚不明确或不宜直接安排到各部门的项目,汇总的公共预算财政预留4700万元,具体是: 1、预备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预算执行中突发事件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支出。执行中由财政部门提出动用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执行。 2、会议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县级“两会”、全县经济工作会、县委工作会等全县性大型会议经费,年初统一预留,执行中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分别调剂追加到相关部门。 3、接待费300万元,用于县接待中心集中接待费用。对四大班子不再单独安排接待费。 4、项目前期费1000万元,执行中由发改局提出意见,报县政府研究安排。对县政府安排的零星项目前期费用和经济会各项奖励资金,也从中调剂安排。 5、扶贫攻坚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安排全县扶贫攻坚及农业产业化发展支出,执行中各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报县政府研究决定后执行。 6、文化旅游产业资金200万元,用于安排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支出,执行中各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报县政府研究决定后执行。 7、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1000万元。按照县政府与甘肃银行协议,新增风险补偿基金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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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临洮党政网 责任校对: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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