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T002/2016-02030 | 信息分类: | 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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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16-11-07 | |
发布机构: | 县人大常委会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临洮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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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6日 在临洮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临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杜建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临洮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五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我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脱贫攻坚步伐加快、城乡面貌深刻变化、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五年,也是我县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及试点工作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特色经济强县目标,在改进和加强人大工作、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完善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加快脱贫攻坚步伐、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履行职权,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积极探索和运用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突出监督重点,拓宽监督渠道,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一)加强工作监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心,突出重点,服务大局,把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作为实施工作监督的重要手段,始终坚持把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先后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45次,主任会议106次,作出决议、决定23项,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工作调研35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春耕生产、精准扶贫、项目建设、灾后重建、易地搬迁、引洮工程、通畅工程、城市建设、社会治安、政法队伍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65项,提出各类审议意见316条,通过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工作运行质量、严格管理和约束、强化监督工作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并以审议意见书的形式及时转交“一府两院”进行办理,跟踪督促落实,有效地解决了群众普遍关心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对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贯穿于每年工作的始终,有重点地听取县政府关于财政预算编制、计划和财政预算变更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县政府积极进行整改,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县人大常委会把搞好本职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服从服务于县委工作大局,主动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领相关部门领导深入到乡镇、部门,对项目建设、精准扶贫、东部人饮工程、纪律作风、环境建设进行了重点督查,共开展督查工作35次,解决实际问题125个,确保了县委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 (二)加强法律监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把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作为一项重要职责,紧密结合县情实际,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在安排“一府两院”及其执法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重要问题的监督,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焦点问题,确定为执法检查的重点,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五年来,先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防震减灾法、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18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出了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91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02条。同时,把跟踪检查作为增强法律监督实效的有效手段,结合每年执法检查,对上一年度执法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增强了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了依法治县进程。 立法联系点工作有效开展。2002年,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临洮县人大常委会为全省首批地方立法联系点之一。2015年7月,作为全国仅有的4个点之一,临洮县人大常委会又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立足于将立法联系点建成立法机关与基层群众的联系之“家”,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改进工作方法,使立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进一步畅通。截至目前,共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反家庭暴力法、慈善法、中医药法、民法总则等13部法律、30多部法规草案的意见收集整理工作,形成了305条意见建议并及时上报。在具体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充分调动立法联络员积极性,深入基层广集民意,采取多种形式有效征求意见,将立法联系点工作与人大常委会的具体工作有机结合,较好地发挥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 (三)加强人事监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决定任免干部”的关系,充分发扬民主,规范任免程序,通过任职资格审查、任前法律考试、供职发言、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程序和方式,认真审议和表决人事任免事项,确保了县委人事安排意图的顺利实现。五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36名,其中任命和决定任命175名,免职61名;接受辞职16名。 坚持任免权与监督权的有机结合,将工作评议作为加强对任命干部监督的重要手段,在广泛征求县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依法组织开展了对县教体局、卫计局、交运局、水务局、食药局、执法局、民政局、供电公司等10个单位的工作评议。评议工作从依法行政、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经济发展、机关作风建设等方面深入调研,形成评议调查报告,经常委会审议后反馈评议意见,集中进行整改,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通过评议,强化了被任命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了勤政廉政建设,有力地提高了被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人大意识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常委会还召开专题询问会,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安全饮水、河道采砂、环境卫生整治、公安工作、交通管理等方面的16个具体问题,分别对县政府13个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进行了专题询问,今年我们又专题听取审议了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报告,对专题询问以来的工作进行了跟踪问效,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四)加强信访工作。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知民情、察民意、解民忧的重要渠道和强化监督的重要内容,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五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168件,接待来访1395人次。其中,省、市人大常委会批转的27件信访案件,全部上报了办理结果。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交转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对一些重点的信访案件,进行重点督办,推进了疑难信访案件得到妥善处置,为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着力服务保障,代表工作有了新进展 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贯彻实施《代表法》,不断深化对代表工作的认识,尊重代表民主权利,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行职务搭建平台。 (一)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常委会不断健全和完善代表工作制度,使代表活动、学习、评议、视察等工作逐步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全面推动了代表工作的深入开展。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坚持吸收代表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会议审议、工作调研等活动,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开展活动的参与面,有效地拓宽了代表的知政渠道,积极为代表履行职务搭建平台。按照便于组织,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全县共组建代表活动小组192个,组织代表295人(次)参加了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例会前的调研和省人大组织开展的立法调研活动;组织代表156人(次)轮流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35次,96人(次)参加了常委会开展的工作评议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315人(次),代表联系选民24500多人(次)。 (二)深化拓展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常委会紧紧围绕双联“六项任务”,人大代表聚焦精准扶贫,深化拓展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先后有1353名各级人大代表与144个贫困村、1895户特困户结对子,协调落实项目621个、资金5.41亿元,与贫困村、户一起发展特色种植、养殖等富民产业,努力改善基础条件,贫困村和贫困户的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善。我县“人大代表之家”创建、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及人大工作多次受到了省、市人大的充分肯定,涌现出了各级人大代表苟永胜、边国胜、曹贵林、周祥荣、龚志荣、罗耀强、张效平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体现出了人大代表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三)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常委会把督办代表意见建议作为支持代表行使权力、紧密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途径来抓。在加强综合分析、实行统一交办、强化集中督办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办理机制,在现场办理、代表面商面议、问题解决率和征询代表满意率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了办理质量。共督促办理各类意见、建议489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分别达到100%和98.6%。其中现场办理45件,对代表答复不满意的16件意见、建议,督促有关承办单位重新进行了办理答复。对交运局、水务局等14个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迈出了新步伐。 (四)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常委会坚持“专题、深入、求实”的原则,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先后组织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对全县教育工作、集中供热、重点项目建设、政府承诺实事办理等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提出各类意见、建议54条。向县委上报代表视察报告10份。同时,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在每年召开人代会之前,组织人大代表就全县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和深入调研,为开好人代会作了充分准备。各项代表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常委会的审议质量、增强了监督实效。 (五)不断加强代表培训。常委会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代表法》和《监督法》,采用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召开代表工作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举办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一府两院”被任命人员参加的法制培训班10期,培训市、县人大代表468人(次)。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代表意识,树立了履职信心,提高了履职水平,代表作用的发挥越来越明显,涌现出了一大批积极履行职责,关心群众冷暖,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优秀人大代表。 (六)开展代表述职活动。常委会组织市、县、乡镇三级人大代表开展了代表直接到选举单位或者选区述职的活动。各乡镇人大也充分利用“代表之家”和“代表工作室”这一平台,组织辖区内的县、乡镇人大代表在原选区向选民述职,通过代表述职、选民询问、民主测评等程序,代表向选民如实汇报履职情况,接受选民监督。全县224名县人大代表、1081名乡镇人大代表全部到原选区向选民进行了述职,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到了95%以上。 (七)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央及省、市关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的有关精神,常委会依照《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适时作出换届选举决定。按照城乡同比例的要求,依法选举产生县十八届人大代表219名,乡镇新一届人大代表1086名,参选率达到94.86%。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文化程度和年龄结构更趋合理,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解决难点问题,乡镇人大工作实现新突破 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强县乡人大工作为重点,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开展试点工作,认真研究解决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难点问题,不断加强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全县18个乡镇全部配备了人大副主席,设立乡镇人大办公室,共配备专职人员40名。二是建立完善乡镇人大工作考评机制,将乡镇人大工作纳入了全县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范畴。三是保障工作经费。制定了乡镇人大工作、法定会议、代表活动等各项经费标准,列入县、乡财政预算并足额保障。四是指导乡镇人大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按照“十有六上墙”和“五化”的标准,狠抓“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工作室”创建,有力地促进了乡镇人大工作水平。 四、加强自身建设,人大工作提升新水平 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搞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作为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保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常抓不懈,不断适应人大工作发展的新要求。 (一)狠抓理论学习。坚持理论学习不放松,按照建立学习型机关的要求,结合人大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采取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党校培训等形式,狠抓了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工作作风。组织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常委会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同时,机关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综治禁毒、工会妇女等工作也取得了新成效。 (三)加强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设立了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立了县人大常委会财政预算审查专家委员会和司法监督专家委员会,成立了立法联系点办公室,为人大机关各委室选调了10名优秀年轻干部。 (四)强化保障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常委会新修订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及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共96项,汇编成册,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常委会会议室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和表决系统,建立了临洮人大网站,为各委室购置了电脑和打印机,全面加强了人大信息化建设。印发《人大工作简讯》162期,发表新闻稿件216篇,播出电视新闻493条,建立常委会会议情况通报平台和“立法联系点”公众关注账号,为代表多渠道了解常委会工作提供服务。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的体会是: ——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要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之中,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努力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越性,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依法履职。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作为根本任务,立足全局,围绕中心,抓住重点,严格按照监督法规定,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事项,深入推进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人大各项工作,在保障和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注重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注重民生持续改善,注重推进人与社会、人与环境的和谐。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人大工作才能有更加光明的前景和广阔的舞台。 ——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以民为本。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在行使各项职权时,一定要牢记人民的重托,始终把反映人民的意愿、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人大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务实创新。人大及其常委会既要依法行使职权,又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根据发展变化的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推动人大工作新发展。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县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五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一府两院”、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和县人大常委会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本届人大常委会工作虽然取得了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与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相比,与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愿望相比,仍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听取、审议专项报告的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审议意见的转办、落实、反馈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在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工作评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上,监督力度和办理力度还不够。这些问题,有待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今后五年和2017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深化改革、加快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总体思路、奋斗目标和发展重点,深入实施“六县战略”,精心建设“一心一带两极六片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有效监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推动全县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下,自觉维护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人大工作的立足点和切入点,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和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的一系列意见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暨定西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不断推动全县人大工作更加完善、更富活力、更具特色。要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立足中心,着眼大局,紧扣县委决策部署履行职责,着力推动“五位一体”建设,全力保障与全省全市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如期实现。 二、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权 着眼推进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环境和谐稳定,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监督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运行机制,明确重大事项决定的范围、内容和程序,落实年度清单,抓住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通过开展专题调研、深入论证,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做出重大事项的决议、决定要符合县委的要求,符合临洮的实际,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突出监督重点,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预算执行和经济运行、公正司法和法律援助、推进依法行政和法律实施等方面强化监督,采取工作评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督机制。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落实宣誓制度,加强任期监督,促进被任命人员勤政为民,为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政府的重点工作,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选择好调研题目,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加大调研的力度和深度,特别是要针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矛盾,一抓到底。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审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审议意见要深、要透、要实,加大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使审议意见落到实处。改进、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不断加强人大信访工作,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在制度建设、创新方式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把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在全县营造法律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建立长效立法联系机制,定期召开立法联系点工作会议,完善立法联络员定期培训制度。扩大联系点的内涵,把联系点工作与人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基层调研,倾听群众呼声,努力将立法联系点办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基层人民群众的联系之家。 三、着力突出代表主体作用 继续加强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重视新一届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切实增强代表的责任意识,着力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和履职水平。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和常委会审议议题,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创造条件。 努力做好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切实推进实际问题的解决。建立人大、政府双重督办机制,完善督办程序。对代表提出的基础设施、民生问题等意见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并全面跟踪监督其它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保证办理质量。健全和完善代表工作的各项制度,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要全面管好、用好已建成的“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工作室”,确保本辖区代表在“家”和“室”参加学习培训、视察调研、接待选民、向选民述职。 深化拓展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紧紧围绕脱贫攻坚这个“一号工程”,以“人大代表之家”为依托,以代表小组为主要组织形式,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不同岗位、不同身份的人大代表,分别确定不同的帮扶形式、内容和工作重点,让每个代表都能在脱贫攻坚中,找到适合自己的着力点、参与点和贡献点,实现代表参与全覆盖,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在助推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 加大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指导乡镇人大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促进乡镇人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加强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乡镇人大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与各乡镇人大的工作联系和沟通,指导基层依法开展人大工作,进一步形成上下联动,互相配合、共同推进全县人大工作的新格局。 四、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努力抓好常委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健全各种培训学习制度,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特别要重视对新任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培训,深化对人大制度的认识,掌握人大工作特点和规律,努力提高议政能力和水平,增强依法履行职务的使命感。加强两个专门委员会建设,发挥好其在立法、监督和决定重大事项中的作用。重视常委会机关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机关干部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改善履职环境和条件,不断推进人大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行,增强人大机关的服务保障能力。 修订完善制度,根据监督法的规定,结合人大常委会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要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推进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成果,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加强机关文化建设,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最大限度调动机关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人大宣传和研究工作,进一步办好人大简讯和网站。加强与兄弟县区和先进地区人大常委会的学习交流,推动全县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蓝图已经绘就,目标已经明确。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务实苦干、攻坚克难,为实现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宏伟目标,为与全国全省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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