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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中国临洮党政网/2016-01758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16-12-10
发布机构: 环境保护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的公示(3)


发布时间:2016-12-10 10:3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16年12月5日至6日,定西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分次向我县转办了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第四批、第五批群众信访投诉问题,现将调查和处理结果公示如下:

一、主要问题

第四批,受理编号66:“近期我县太石镇巴下村附近因造纸厂和铝厂排放废水,污染居民饮用水源,导致自来水出现异味”。

第五批,受理编号109:“临洮县太石镇巴下村西侧红旗造纸厂和兰亚铝厂,每天23至24点将生产废水直接排入洮河,污染水体环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二、查处结果

经信访专案调查组现场调查核实,第四批、第五批系同一问题,属重复信访投诉。信访案件涉及的“铝厂”属临夏州东乡县境内的兰亚铝业有限公司,该企业不在我县管辖范围内。涉及的“造纸厂”系临洮县红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临洮县红旗乡牟家村,经专案组调查发现,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针对该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临洮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临环责改字〔2016〕第116号),依据相关规定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征收排污费6090元,并处158712元的罚款,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企业直接责任人员实行行政拘留,责成企业立即整改并作出书面承诺。目前,该企业已全面停产整顿。根据造纸厂所在区域洮河地表水的送检水样和定西市环境监测站对中铺人饮工程2号水源井地下水监测结果可知,地表水和地下水相关指标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三类水质标准要求,该区域地表水和地下水均未受到污染。临洮县疾控中心正在对中铺水厂出厂水做化验分析,检测结果12月13日方可出来。

同时对红旗乡政府、临洮县工信局、临洮县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

广大群众若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可致电12369或2249802向县环保部门反映。

 

临洮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10日



责任编辑:临洮党政网 责任校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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