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临各单位:
经2016年12月12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樊天喜同志任县志办公室主任;
王作玺同志任县接待中心主任;
安胜同志任县监察局副局长(正科级);
刘鸿雁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正科级);
杨志琪同志任县农税征收管理局局长兼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水明洲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正科级);
康维平同志任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胡小军同志任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赵鹤勤同志任县城市投资经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李成泽同志任县民政局主任科员;
陈维鑫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正科级);
马德华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
任俊发同志任县梯田建设办公室主任;
田林同志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徐瑞安同志任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
蓝耀学同志任县公路建设站站长;
王学强同志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分局局长;
张云峰同志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主任科员;
晏瑞祖同志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小军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董小娟同志任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主任科员;
杨永梅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
安俊杰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正科级);
郭统兵同志任县酒类管理局局长;
边世明同志任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副所长;
裴明珍同志任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魏金平同志任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信同志任县图书馆馆长;
才让道吉同志调临洮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保留正科级干部待遇)。
免去:
张永平同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维平同志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闫惠莉同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徐瑞安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赵鹤勤同志临洮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投资服务局局长职务;
康伟同志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李成泽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令伟同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分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干部待遇);
苟红红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李建伟同志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郭统兵同志县商务局副局长、商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曹玉龙同志县酒类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云峰同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晓萍同志县图书馆馆长职务;
张友华同志县公路建设站站长职务;
马德华同志县水政监察大队队长职务;
刘鸿雁同志县农税征收管理局局长职务;
胡小军同志县民政局主任科员职务;
王信同志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井翱翔同志县食品药品稽查局副局长职务;
马合林同志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副所长职务,调县综合执法局工作(保留正科级干部待遇);
罗久林同志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副所长职务,调县综合执法局工作(保留正科级干部待遇);
张润涛同志县粮油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调县物价局工作(保留正科级干部待遇)。
临洮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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