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 县直各单位党组、 党委(总支、 支部):
经县委常委会议 2016 年 1 月 28 日讨论票决后,决定:
何国钘同志任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苏殿元同志任县纪委办公室主任;
韩宇光同志任县纪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
司可同志任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婕同志任县委副科级组织员;
赵兴国同志任县陇右革命纪念馆副馆长(正科级);
张晓红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室主任科员;
马向川同志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科员。
免去:
何国钘同志县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县工商联党组书记职务;
赵兴国同志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作旭同志县财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王东林同志县财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刘小青同志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职务(保留正科级干部待遇);
张志泽同志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职务。
2016 年 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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