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扎实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及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进一步加快全县国土绿化进程,近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目标办和县林业局抽调人员,对各乡镇、各单位义务植树活动及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乡级自查验收及结余资金兑付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义务植树完成情况
今年,全县计划完成全民义务植树 15857 亩,栽植各类苗木 171.8 万株。其中,130 个县直机关单位及企业 770 亩4.3 万株 (提升改造 1.2 万株 387 亩, 人工新造 3.1 万株 383亩);18 个乡镇 167.5 万株 15087 亩(全部为人工新造),建立 100 亩以上示范点 18 个。
(一)县直机关单位义务植树情况。县直机关单位共计完成义务植树面积 645 亩,栽植各类苗木 33010 株,占总任务的 100%,平均造林成活率为 80.9%。其中,县委办、公安局、教体局、农机局、水保局、体育中心、实验一小、洮阳幼儿园、五爱幼儿园、供电公司、电信局等单位栽植质量好,苗木成活率在 90%以上。武警中队、烟草局、公路运输管理局等单位栽植质量不高,浇水次数不足,平均成活率低于60%。
(二)企业义务植树情况。顾地塑胶、德鑫源乳业、恒通热力等 32 个企业共栽植各类苗木 11521 株,占总任务的111%,平均成活率 73.0%。其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工信局组织中铺园区企业在企业厂区栽植连翘、杏树、柳树、丁香 8006 株,占任务的 130%,平均成活率 70.0%;住建局牵头的兴达林由兴达集团在洮阳镇车刘家村栽植刺槐 1660 株,占任务的 100%,平均成活率 80.0%;工信局牵头的铝业林由铝业公司在厂区及周边栽植丁香、刺槐、云杉、山杏等 1770株,占任务的 107%,平均成活率 80.0%;民政局牵头的结婚纪念林栽植云杉 85 株,占任务的 10%,平均成活率 80.0%。
(三)乡镇义务植树情况。全县 18 个乡镇共召开义务植树群众动员会 495 次, 书写宣传标语 409 条, 悬挂横幅 128条;栽植云杉、油松、刺槐、速生柳、榆树等苗木 88.15 万株,占任务的 52.6%;完成义务植树百亩示范点 18 个、面积2070 亩,占任务的 114%,平均成活率为 74.8%。其中,玉井、康家集、洮阳、衙下集、龙门、辛店、南屏等 7 个乡镇完成率高、栽植质量好、平均成活率在 80%以上;漫洼、太石 2个乡镇栽植质量不高,平均成活率不足 60%。
各乡镇共栽植行道树 228 公里,占任务的 130%,平均成活率 72.2%。其中,衙下集、玉井、康家集、南屏、太石、辛店、中铺等 7 个乡镇栽植的行道树成活率均在 80%以上,连儿湾、上营 2 个乡镇栽植的行道树成活率不足 60%。
二、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自查及结余资金兑付工作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新添、中铺、玉井、八里铺、龙门 5 个乡镇完成了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自查验收工作,并上报了验收结果,其余乡镇均未上报也未说明原因。各乡镇历年退耕还林结余资金均未核查登记。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群众义务植树尽责率较低。大部分乡镇“四旁”植树任务欠账较大、栽植苗木规格不高、造林成活率偏低,发动群众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成效还不够明显。
二是个别单位栽植质量不高。个别单位虽然组织开展了义务植树工作,但未按设计要求开展植树,出现了栽植苗木规格达不到设计要求,栽植后未及时浇水,影响苗木成活等现象。
三是后期管护措施不到位。各乡镇义务植树后期浇水不足,抹芽不及时,管护不到位,导致部分阔叶苗木萌发新枝干枯,成活率降低。
四是领导不重视不安排。各乡镇在收到县政府办《关于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乡级自查验收工作的紧急通知》(临政办发电【2016】28 号)和县林业局《关于兑付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紧急通知》(临林发【2016】90 号)文件后,主要领导没有及时安排,导致工作滞后。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继续强化宣传发动。各乡镇、各单位要继续通过电视广播、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书写标语等多种方式,大张旗鼓、广泛深入地宣传义务植树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法,切实加大对义务植树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的宣传报道,全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参与全民绿化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切实加强后期管护。各乡镇、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后期管护力度,尽快落实管护人员和管护措施,确保造林成果落到实处。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大巡查力度,组织森林公安定期不定期巡逻检查,依法查处破坏林地的违法行为,确保义务植树活动绿化成果。未完成任务、成活率低的单位和乡镇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秋季补植补造工作,并及时浇水灌溉,定期开展巡查管护,确保成活率在 95%以上。
(三)抓紧开展自查验收。各乡镇要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自查工作,认真核对本乡镇历年退耕还林项目未兑付资金涉及的面积和金额,务必于 8 月 5 日前将自查报告和资金核查情况上报县林业局。同时,各乡镇要将已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2015 年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分村同时上报县林业局,以便安排新一轮退耕还林信息系统录入及秋季补植工作。
附件: 1.临洮县 2016 年机关单位义务植树完成情况统计表
2.临洮县 2016 年乡镇义务植树完成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