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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621124/2023-03589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3-05-31
发布机构: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2017年第7号:关于保护母亲河,切实加大洮河流域治理力度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4-26 08:23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提 案 人:民盟县委会 李克彪

审查意见:请县水务局、国土局、执法局承办

内 容:水是一个区域的灵魂,水也是生态环境的核心。洮河是大自然对临洮人民的钟情与赐予,因为洮河,使临洮这座陇上小镇具有着周边其它县市无法比拟的独特优势。洮河作为临洮人民的母亲河,对临洮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天下洮河富临洮,洮河流经临洮县9个乡镇,滋润着两岸的山川田野,孕育了临洮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见证着改革开放新时代加快发展的进程。然而,近年来,洮河遭到破坏的情况已越来越严重,对于母亲河的保护工作已显得刻不容缓。

其一,沿河所建多处水电站,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洮河特有的水产及风貌越来越少,洮河特有的双唇嘴鱼、特色细鳞鱼几乎绝迹。近年来,我县境内在洮河上先后建起了近二十座引水式水电站,这些水电站在给地方经济带来一定效益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容忽视的负面问题。主要是,电站业主单纯追求利益最大化,没有兑现环评要求中“保证下泄规定生态流量,防止脱流河段干涸”的承诺,造成洮河多处脱流段河床干涸,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其二,洮河两岸疯狂采砂,河道千疮百孔,泥沙俱下,生态遭到严重破坏。近年来河道采砂致使河道内出现大量积水沙坑,河水渗漏,洮河断流,城区地下水位不断下降,居民饮用水面临严重的停水现象。同时沿河部分耕地遭受破坏,部分河岸线和河堤被毁坏,河道破坏情况大大超出了其自然恢复能力。

其三,洮河沿岸乱倒垃圾和随意排污现象十分普遍,致使河水污染严重。

为此建议:

一、县政府尽快制定出台《临洮县洮河水电站管理办法》,采取科学可行的措施,强制要求各水电站业主遵守法规,保证下泄生态流量,防止脱流河段干涸。使洮河保持一定的生态流量和可观的水面,避免洮河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拆除所有小型电站,并且不再新建。

二、切实做好执法调度工作,持续加大对洮河流域及其支沟非法采砂行为的专项整治,依法强制关停非法采砂场,持续加强对各企业采砂活动的监督检查和监控,规范采砂秩序和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及早出台规范性文件,制定河道采砂规划,严禁在河道内滥采乱挖,限定区域和时间。要求责任到人,谁开采谁负责,谁破坏谁修复。责成开采企业将开采弃料进行回填,对已造成破坏的河段及时进行修复。

三、组建执法队伍,进行不定期的巡回检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随意往河道内倾倒垃圾、排污的个人和单位要予以严肃处理,并建立监督机制和奖惩办法。

四、强化市民法治意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媒体广告大力宣传《水法》、《河道管理条例》、《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责任编辑:临洮县党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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