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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621124/-03700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2017年第53号:关于对西关狗娃市场规范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8-29 10:28 信息: 县政协办公室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提 案 人:陈春芳

审查意见:请县执法局承办

内 容:临洮县洮阳镇西关狗娃市场的存在已有数年,是曾经临洮城区经济相对落后时期的产物,随着近年来临洮经济的快速发展,像西关狗娃市场这样距离城中心近且占道经营现象严重,越来越表现出不适应经济发展需求的问题,首先,在周末或节假日,由于参加交易的人群众多,其所携带的畜类、禽类及其运输工具,严重阻碍南北方向交通,甚至有摊位延伸至路口内,致使东西方向行进的6路车几乎无法正常行驶,经过西关狗娃市场的出租车及私家车在占道摊位的影响下行驶缓慢、交通严重失序,可以说是一片混乱状态;其次,因为西关狗娃市场内经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如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往洮阳中学方向约100米的电厂渠西侧,本来应该是垂柳婀娜多姿、风景秀丽,如今却是尿味臭气熏天,每天洮阳中学的孩子们都要数次通过狗娃市场,如此不堪的校园周边环境,给孩子们的身心健康都有非常不好的影响,也极不利于临洮县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综上所述,本人提议,请城市执法局牵头,和相关部门协商,对狗娃市场进行整治或整体搬迁,从而改善西关的交通和市容,建设美丽临洮,造福广大市民。

临综执发〔2017〕37号

临洮县综合执法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答复

陈春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西关狗娃市场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各位对我县综合执法工作的关心,建议提的很好,使我们深刻的认识到综合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有助于我局综合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现就该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支部书记和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所、队、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分管副局长为提案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提案办理直接责任人,进一步靠实了工作责任。

2.召开专题会议。召开局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提案办理工作。

3.分解工作任务。根据提案内容制定任务分解表,归口分解到各所、队、股、室,由各承办人制定具体的办理方案并明确办理时限。

4.讨论办理方案。召集3次局务会议逐项研究讨论各承办人制定的提案办理方案,经会议研究讨论通过后按方案抓好落实。

5.强化工作落实。将办理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落实了工作责任制,增强了办理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日常管理

1.建议将“西关狗娃市场”更名为“西关花鸟市场”。

2.发挥网格巡查机制,安排执法人员对花鸟市场便民点及周边加强日常巡查管理,摸清便民点摊位底数,登记造册,及时督促流动摊贩归入便民点规范摆放,禁止占用电厂渠沿等道路。同时开展重点整治,划定摊位摆放位置和面积,要求其配备保洁工具,保持环境卫生整洁,禁止叫卖噪音扰民。

3.配合人社部门在花鸟市场内新建1处劳动力交流市场,投资10.5万元设置1所公厕,2个垃圾箱,动员务工人员到劳动力交流市场内规范务工。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综合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责任编辑:临洮县党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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