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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洮县委 临洮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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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彰显民族凝聚力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年来,在省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人民有效应对了“7.22”岷县漳县6.6级地震、“4.15”临洮县4.5级地震等重特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应看到,近年来受全球和区域气候变化多端等因素的影响,我县面临的自然灾害形势依然严峻,当前还存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灾害信息共享和防灾减灾救灾资源统筹不足,重救灾轻减灾思想还比较普遍,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发挥滞后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定发〔2018〕6号)精神,现就推进我县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更加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以防为主。减轻灾害风险,采取综合防范措施,将常态减灾作为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坚持防灾抗灾救灾过程有机统一,前后衔接、未雨绸缪,增强全社会抵御和应对灾害的能力。 3.坚持综合减灾。认真研究分析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灾害孕育、发生和演变特点,充分认识新时期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和复杂性,准确把握灾害衍生次生规律,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统筹推进各领域、全过程的灾害管理工作,科学应对各种自然灾害。 4.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在省、市统筹指导和支持下,县、乡党委和政府分级负责,强化协调并在救灾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 5.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坚持党委和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地位,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提供保障等重要作用。更加注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建立完善灾害保险制度,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健全统筹协调体制 (一)强化灾害管理。加强各种自然灾害管理全过程的综合协调,强化资源统筹和工作协同,完善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自然灾害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统一的防灾减灾救灾领导机构,切实充实和加强县减灾委及其办公室工作力量,统筹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构建起减灾委综合协调、职能部门、专业救援、社会救援力量联动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减灾委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强化减灾委办公室在灾情信息管理、综合风险防范、群众生活救助、科普宣传教育、区域交流合作等方面的工作职能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统一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统一协调指挥武警、消防等专业救援力量和社会救援力量,明确减灾委与主要灾种防灾减灾救灾指挥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建立减灾委与抗旱防汛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等机构之间的联席会议、灾情会商、抢险救援等工作协同制度,健全工作规程。 (二)强化综合减灾。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理念,努力转变重救灾轻减灾思想,并将防灾减灾救灾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抗旱防汛、防震抗震、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等防灾减灾救灾工程建设,推进实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明确工程项目建设和重点区域的防灾减灾责任,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学校、医院、居民住房、基础设施和文物保护单位的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 加强部门协调,制定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完善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和维护制度。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人防工程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建设、改造、提升应急避难场所,增加避难场所数量,为受灾群众提供就近就便的安置服务。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加强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加快补齐城市排水设施建设短板,增强城市防涝能力。加强农牧业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抗灾能力。将防灾减灾纳入国民教育计划,支持县内学校开设防灾减灾课程,统筹做好“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活动日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全面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加强自然灾害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强化各涉灾部门宣传教育职能,定期组织开展多部门和居民参与的综合性应急技能培训和逃生避险演练,增强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加强社区层面减灾资源和力量统筹,深入开展全国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积极争取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试点。 三、健全属地管理体制 (一)强化地方应急救灾主体责任。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应对自然灾害的事权划分。对达到救灾应急响应等级的自然灾害,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减灾委员会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受灾乡镇做好应急救灾等一系列工作。 (二)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坚持中央统筹指导和省市统一领导、县乡具体负责、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新机制,协同推进灾后恢复重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县减灾委员会统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和受灾乡镇按照工作流程,配合国家和省市共同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危险性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并积极争取省市对口部门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根据灾害损失情况,在省市统一指导下,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制定相关的救助政策和支持措施。受灾乡镇党委和政府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应加强对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统一协调的组织体系、科学系统的规划体系、全面细致的政策体系、务实高效的实施体系、完备严密的监管体系。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方针,推动专业防灾减灾救灾向全民防灾减灾救灾转化,充分调动受灾群众积极性,发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自己动手重建家园。 (三)完善协调联动制度。建立县人武部、武警中队和公安消防参与抢险救灾的应急协调机制,明确工作程序,细化参与抢险救灾的工作任务。建立主灾害信息通报与灾情会商制度,加强救灾应急专业力量建设,充实队伍,配置装备,强化培训,组织联合演练,形成以武警部队为突击力量,以公安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和民兵应急分队为骨干力量,以地方和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力量的灾害应急联动救援力量体系。将武警部队有关抢险救援应急力量纳入驻地应急救援力量和指挥体系。完善军地联合保障机制,提升军地应急救援协助水平。 四、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 (一)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坚持鼓励支持、引导规范、效率优先、自愿自助原则,完善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救灾联动机制,研究制定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相关措施,搭建协调服务平台和信息导向平台,落实税收优惠、人身保险、装备保障、业务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措施。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救灾行动评估和监管体系,完善救灾捐赠组织协调、信息公开和需求导向等工作机制,加快培育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力量。建立政府购买防灾减灾救灾服务指导目录,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全方位参与常态减灾、应急救援、过渡安置、恢复重建等工作,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化防灾减灾救灾格局。鼓励社会力量和家庭、个人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投入,提高社区和家庭自救互救能力。 (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政府推动、群众自愿、市场运作原则,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农村住房及农牧林业保险工作,建立健全城乡居民住房地震巨灾保险制度,探索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建立健全财政补贴、农户自愿参加、保险保费合理分担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支持,逐步降低县财政、农户个人承担部分。完善金融支持体系,建立健全金融机构应对自然灾害的政策措施,规范工作流程,创新服务方式。 五、全面提升综合减灾能力 (一)强化灾害风险防范。加快各种灾害监测站网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涉灾部门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加快县气象、水务、地震、国土、农牧林业等监测预警空白区域监测站网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空白点建设。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全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与减灾能力调查,建设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加强灾害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提升灾害风险预警预报能力。加强次生灾害防控和涉灾环保能力建设。结合国有林场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森林管护和防火工作的统筹。建立健全与灾害特征相适应的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制度,明确发布流程和责任权限,完善各部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加快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完善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充分利用各类传播渠道,建立重大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将灾害预警信息发送到户到人,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扩大社会公众覆盖面,有效解决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加强部门业务协同和互联互通,分灾种建立统一的灾情信息共享模板,建设涵盖主要涉灾部门和武警部队的自然灾害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由县减灾委牵头,构建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政府与社会力量间的全过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各种灾害基础数据、灾害风险隐患、预警、灾情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对现有灾害信息员队伍进行整合,组建基层综合性灾害信息员队伍,并将业务培训、装备配备、经费保障、劳务报酬等列入财政预算。推进城乡社区、企事业单位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灾害信息员在灾害隐患排查、预警信息传达、灾情统计上报、防灾避险知识宣传和组织引导避险群众紧急转移等方面的作用。完善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和会商制度,规范自然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流程。建立由减灾委组织、各涉灾部门联动共享的灾害损失评估机制。健全重特大自然灾害信息发布机制,完善自然灾害舆情应对机制,规范灾害现场应急报道、新闻发布、舆情应对等工作流程,加强自然灾害新闻发言人队伍和常备专家库建设,根据具体情况设立临时新闻中心,统一对外发布灾情,提高舆情引导能力。 (三)提升救灾物资和装备统筹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机构,充实和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人员力量,统筹救灾物资储备及调运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县乡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储备类型,丰富物资储备种类,提高储备保障能力。完善救灾物资社会化储备制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期社会物资、运输工具和设施装备等的征用和补偿机制,通过协议储备等方式,构建多元完整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多灾易灾乡镇救灾物资储备室建设,合理储备生活、医疗卫生救援等基本救灾物资,提高物资调配效率和资源统筹利用水平。 (四)逐步提高科技支撑水平。统筹协调科技资源和力量,完善科技支撑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政策措施和长效机制,建立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科技支撑工作模式,示范应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先进成熟技术及装备。加强基层防灾减灾救灾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工作。加强基层防灾减灾救灾人员、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防灾减灾救灾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加强应急产业体系建设,加快示范和推广应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先进技术及装备,发挥新兴产业在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的支撑作用。加强与周边县区防灾减灾救灾合作交流,建立灾情信息、救灾物资、应急通信保障、救援力量等方面的区域协同应对机制。依托现有资源设备为灾害监测预警、应急救援、信息收集、灾害风险与损失评估等提供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统筹推进防灾减灾救灾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类防灾减灾救灾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修订工作,形成以相关应急预案和技术标准为配套的防灾减灾救灾制度体系。乡镇要指导村(社区)做好村(社区)预案的修订,明确责任分工,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责任。 (二)资金保障。继续完善救灾补助政策,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专项资金和应急资金。同时,加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建设、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经费投入。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三)组织保障。县减灾委员会作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实施意见确定的改革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临洮县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分工方案
中共临洮县委临洮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8日
附件 临洮县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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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杜向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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