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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LT002/2018-05203 信息分类: 社会救助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18-12-10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政策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8-12-10 11:27 信息: 县民政局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一、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

(一)保障标准

困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二)补贴对象

困难老年人补贴对象为户籍所在地的以下人员:

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特困人员(以下简称“特困人员”)中的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

2.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

3.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

4.经县民政局认定的其他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

二、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申请审批程序

由老年人本人(申请人)或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提出申请→乡镇民政站受理申请→乡镇驻村干部入户核查→并对老年人的生活能力状况进行评估(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张榜公示。



责任编辑:杜向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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