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奇乐超市第三分店等138户企业和临洮县瑞祥养殖专业合作社等9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未按规定的期限公示2017年度报告,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现决定将以上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请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xygs.gsaic.gov.cn/gsxygs/)查阅。
如不服本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决定,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洮县人民政府或者定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临洮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临洮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7月11日
附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的期限公示2017年度报告的23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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