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临各单位: 经2018年9月10日县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县政府部分副县长工作分工予以调整,现通知如下: 张顺尧副县长:与张新社副县长共同负责脱贫攻坚和金融、保险等方面的工作。 与张新社副县长共同分管扶贫办、金融办、人行县支行、农发行县支行、农行县支行、建行县支行、工行县支行、邮储银行县支行、临洮农商银行、金城村镇银行、甘肃银行县支行、人民财险、永安财险、大地财险、人寿财险、人寿寿险、太保人寿、平安人寿、阳光财险、泰康人寿、中华联合财险、平安财险、天安财险、太保财险。 张新社副县长: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脱贫攻坚、民政、防灾减灾、供销合作、粮食、气象和金融、保险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农牧局(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经管站、能源办、蔬菜办、农技中心、农机中心)、水务局(灌区管理局、水保局)、林业局(花卉办)、扶贫办、民政局、供销联社、粮食局(粮油中心)、气象局(人影办)、水文局、金融办、人行县支行、农发行县支行、农行县支行、建行县支行、工行县支行、邮储银行县支行、临洮农商银行、金城村镇银行、甘肃银行县支行、人民财险、永安财险、大地财险、人寿财险、人寿寿险、太保人寿、平安人寿、阳光财险、泰康人寿、中华联合财险、平安财险、天安财险、太保财险。联系保险协会。 其他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不变,仍按临政办发〔2018〕170号文件执行。
临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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