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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洮县2013年—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布局调整规划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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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临洮县2013年—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布局调整规划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5日 临洮县2013年—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 布局调整规划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3〕71号)和《定西市教育局关于编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方案的紧急通知》(定市教发〔2013〕200号)文件精神,我县及时编制了《临洮县2013年—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布局调整规划方案》,并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了审核,原则同意。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为目标,以灾后重建为契机,以创建标准化、规范化寄宿制学校为途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创设优质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合理布局,效益最大原则。学校布局结构必须有利于优化教育资源、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效益,有利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要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城镇功能区划分、未来城镇发展规模和方向,以建设寄宿制学校为突破口,统筹规划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结构。坚持高中阶段学校向县城集中;初中(含九年制学校)阶段学校向城镇集中;小学阶段学校向乡镇集中;教学点向行政村集中,偏远交通不便的自然村可设置教学点,教学点原则上只包含三年级以下学生,单班设置,不再搞复式教学;幼儿教育形成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 2.巩固“普九”成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原则。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无论是撤、并、扩、建都要有利于巩固“普九”成果,有利于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通过布局调整,达到改造薄弱学校,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3.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学校布局结构规划必须以满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为前提,做到既方便群众,又便于学校管理,有利于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制定区域内规划方案。新建及扩建的学校,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学校用地标准、校舍建设标准和校园绿化标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必须配套体育运动场地、食堂、医疗、供水、厕所等设施。 二、规划范围、期限、依据和人口预测 (一)规划范围。全县18个乡镇、323个村、6个社区的普通高中、完全中学、独立初中、九年制学校、完全小学、教学点、幼儿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中学等各级各类学校。 (二)规划期限。近期规划为2013-2015年,远期规划为2016-2020年,远景规划为2020年以后。 (三)规划依据。专项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与改革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3〕71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意见,以及临洮县人口、经济、教育资源的现状、预期及城市总体规划等。 (四)人口预测。根据近几年我县人口出生统计情况分析,每个年龄段的新出生人口在5400左右,据此,到2015年,临洮县人口将达到54.3万人左右,学龄人口达到8.1万人左右;到2020年,总人口预计达到54.8万人左右,学龄人口达到8.3万人左右。 三、规划目标 到2015年,全县建有各级各类学校509所,其中普通高中3所、完全中学4所、独立初中25所、九年制学校12所、完全小学202所、教学点169个、特教学校1所、幼儿园85所、职业学校8所;到2020年,全县建有各级各类学校520所,其中普通高中3所、完全中学4所、独立初中25所、九年制学校12所、完全小学202所、教学点169个、特教学校1所、幼儿园96所、职业学校8所。 (一)高中教育。保留现有的临洮中学、临洮二中、文峰中学3所普通高中及临洮三中、临洮四中、衙下中学、育霖中学(民办)4所完全中学。 (二)独立初中。建有独立初中25所,城区形成3所独立初中、180个教学班,在校学生0.8万人左右的办学规模。在农村乡镇政府所在地创办标准化寄宿制初中,基本优化农村初中教育资源。 (三)九年制学校。到2015年,建有九年制学校18所,2013-2015年,将新添镇三十墩学校改办为三十墩小学。 (四)小学、教学点。到2015年,全县建有小学202所,教学点169个,在城区形成9所完全小学、225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万人左右的办学规模;在全县18个乡镇政府所在地建成20所标准化寄宿制小学和一批标准化农村小学。2013-2015年,在现有义务教育学校的基础上,恢复重建完全小学3所:即洮阳镇五爱小学、洮阳镇洮丰小学、洮阳镇河口小学;重建教学点1所:即龙门镇韩家湾教学点;改办教学点5所为完全小学,即洮阳镇陈家坪教学点改办为陈家坪小学、衙下镇黑爷庙教学点改办为黑爷庙小学、衙下集镇大柳树王家教学点改办为大柳树王家小学、上营乡窑坡教学点改办为窑坡小学、辛店镇上杜家教学点改办为上杜家小学,使每个行政村有1所完全小学或1-2个教学点,每个乡镇有1所中心小学。到2020年保持2015年规划不变。 (五)学前教育。到2015年全县建有幼儿园85所,其中公办独立园32所、公办附设园36所、民办园17所;到2020年使全县幼儿园达到96所,其中公办独立园32所、公办附设园47所、民办园17所。 (六)职业教育。2013-2020年期间,保留现有职业教育学校8所。其中普通中专1所,即临洮农校;职业中专4所,即县职业中学、县卫生学校、玉井农职中、县体育中学;成人中专1所,即县教师进修学校;职业高中2所,即县乡镇企业学校和洮河机电工程学校。 (七)特殊教育。2013-2020年,建有特殊教育学校1所,即临洮县特殊教育学校。 四、学校设计、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及任务 (一)学校设计。全县中小学校布局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学生来源、地形地貌、交通、环境等综合条件确定。学校服务半径以小学就近入学、中学相对集中为原则,根据规模办学和学校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 (二)选址要求。全县中小学校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地形开阔、阳光充足、地势较高、具备必要基础设施的地段,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洪水沟口、输气管道和高压走廊等;应避免学生跨越公路干线、无安全通行防护设施的河流及水域;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和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噪音等污染源场所毗邻,不应与医院太平间、殡仪馆、消防站等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三)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体育运动场用地、绿化用地三部分。 1.建筑用地。学校建筑用地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道路、房前屋后零星绿地及建筑群组之间的小片活动场地。 2.体育运动用地。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活动所需要的场地。非完全小学和完全小学6班的应分别设置60m和l00m直跑道。完全小学12班、18班、24班的均应设置200m环形跑道田径场。初级中学12班的应设置200m环形跑道田径场,18班、24班的均应设置300m环形跑道田径场。中小学校应设置适量的球类、器械等运动场地。 3.绿化用地。学校绿化用地指成片的集中绿地和学生劳动种植园等。非完全小学可不设置集中绿地。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应设置集中绿地和学生种植园地,用地面积为:完全小学6班、12班的不小于6㎡/生,完全小学18班的不小于5㎡/生、24班的不小于4㎡/生;初级中学12班的不小于6㎡/生,18班、24班的不小于5㎡/生;全寄宿制完全小学、初级中学12班、18班的不小于7㎡/生,24班不小于6㎡/生。 (四)建设任务。根据《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定西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20年)》和《临洮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考评评估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划标准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行政推动。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认真贯彻“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要求,督促适龄少年儿童按时入学,严格控制初中学生辍学,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维护学校治安和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学校财产安全不受侵犯。要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抓教育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党政领导深入调查、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制度以及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全民、全程、全方位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努力形成党委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多元投资机制。要进一步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机制,持续增加教育投入,确保达到《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中小学校舍维护改造及建设经费保障机制、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努力实现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中小学正常运转、确保基础教育基本建设和发展经费的“三个确保”目标。县财政局要将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全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不留任何缺口;中央财政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和城市教育费附加费要全部拨付教育部门,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学校建设;每年安排的超收部分,应按不低于年初确定的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用于教育。要制订鼓励社会各界加大教育投入的政策措施,盘活教育存量,建立多元化教育经费筹资渠道。要继续大力表彰奖励捐资助学先进单位和个人,逐步建立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建立完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要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建立健全教育事业各类经费拨付承诺制度和教育经费使用审计制度,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挪用、冲抵、截留教育项目经费和各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三)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要按照教育发展规律,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教育结构的调整优化,逐步改变各级各类学校存在的规模偏小、质量偏低、布局分散、效益不高的状况。要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在乡镇创建乡镇中心幼儿园。撤并若干小学及村学教学点,发展九年制学校,建立一批区域性小学中心校(将小学高年级学生集中到小学中心校教学),进一步加强初中、扩展高中,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通过教育结构调整,使全县各级各类教育在布局、规模、层次、比例等方面协调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四)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提高教师队伍水平。要深入推进以“校长聘任制、岗位责任制、教师聘用制、绩效工资制”为主的“四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用人机制。改革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实行公开选拔、民主推荐、公平竞争、严格考核、择优聘任制度,健全中小学校长任期目标制和合理流动制度,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中小学校长队伍。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度,进一步优化师资配置。要严格推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禁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教师,逐步清退各级各类学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临时代课教师。要积极吸收和引进省内外师范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进一步加强继续教育,成立县级教师培训中心,开展以新理念、新课程、新知识、新技术为重点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和学历补偿教育,促进全县中小学教师学科配套和学历达标。要深入推进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师德水平和敬业奉献意识。要大力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教师奖励制度。同时,根据全县寄宿制学校和学前教育的发展实际,为学校配备生活指导教师、炊事员和保育员。 (五)深化教育管理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中小学教育教学目标管理责任制,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分类指导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突出抓好高考工作,稳步提高高考本科升学率,为国家培养更多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以科学文化教育为基础、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培养创新精神和实干能力为重点,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和促进学校、教师、学生协调发展的评价体系。大力推进教育创新,以示范学校建设为突破口,重点扶持和树立推广典型,打造教育品牌,建设一批各类教育的创新示范性学校、示范教师和创新示范班级,形成鲜明的临洮教育特色,带动全县教育事业全面发展。按照省、市部署,认真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着力加强教科研工作,确保课改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 (六)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全面加强依法治教。认真执行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完善教育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落实区域教育发展规划,保证教育资源的优先投入和使用。制订配套的政策措施,逐步实现教育发展的法制化和制度化。深入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制度,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健全督导机构,聘请兼职督学员,坚持督政、督教结合,确保政府教育职责的落实。要积极开展新课程改革实施工作的督导评估,加强对学校德育、学校收费、学校安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的专项督导,加强中小学质量监控,不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七)坚持社会共同参与,全面优化教育环境。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浓厚氛围,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形成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责、师以爱教为荣的良好局面,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协调发展。要为青少年提供健康的精神文化产品,建立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校外活动场所,通过家长学校和社区宣传等形式,引导家长及其他成年人以高尚文明的行为影响青少年。要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共同努力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各部门要全面落实教育职责,将各自承担的教育职责列入行业及部门规划,认真落实各项优先优惠措施,全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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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边娟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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