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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LT002/2019-00900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19-11-06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临洮县教育局关于县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1-06 09:06 信息: 县教育局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黄君霞、崔小燕、李文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学生带手机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手机是信息化时代的产物,是现代通信的主要工具。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家庭条件的显著改善,家长给孩子给购买手机的现象比较普遍;特别是寄宿制学校的学生为了和家长联系方便,家长几乎都给孩子购买了手机。一些自制力不好的孩子会把手机带到课堂,影响了学习,影响了健康。为此,县教育局于2015年11月27日印发了《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呼吁广大家长支持、配合学校工作让孩子把手机留在家里,将精力投入学习学校在正面引导的同时也出台相关规定,如椒山初中制定了《椒山初中手机管理制度》,禁止学生在教学区域和教学时间禁止使用手机。经过努力,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学生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校园软环境建设明显好转。我们会持续高度关注你们提出的建议,加大力度,力争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教育,不仅是学校教育,更是全民的教育,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担负着培养人才的任务。父母是孩子直接学习的对象,是孩子终生学习的老师,孩子的每一个细小的变化将影响到终身的发展,各位家长在为孩子成长努力提供优异条件的同时,要特别关注孩子的细微变化,引导孩子“勿以恶小而为之”,更要注重对孩子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努力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密切结合,形成培养孩子的最大合力,更好的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承办人:崔浩

联系电话:0932-2246960


临洮县教育局

2019年6月28日

 



责任编辑:边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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