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任字〔2019〕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临各单位: 经2019年8月21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悦同志任县人民医院院长; 石积会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鑫媛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朱玉鹏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夏清德同志任县中医院院长; 马廷真同志任县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淑菊同志任县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牟得军同志任县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边红林同志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干部待遇; 王永忠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干部待遇; 赵林同志县中医院院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干部待遇; 夏清德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胡先荣同志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干部待遇; 刘春珍同志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干部待遇。 临洮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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