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发扬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力、自强”精神,加大对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力度,鼓励残疾人就业基地安排更多的残疾人稳定就业,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都不能少”要求的重要举措。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临洮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临洮县残疾人(就业基地)创业扶持办法(试行)》(临政残工委发〔2019〕8号)文件精神,县残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方案重点内容 (一)实施对象 自主创业残疾人,残疾人就业基地。 (二)实施标准 自主创业残疾人:扶持近年来未享受过县残联资金扶持的临洮县内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持证残疾人。扶持对象及家庭成员名下有商品房、有车、有财政供养人员(包括村、社干部)的不予扶持,扶持资金合计6万元,具体扶持标准依据资料审核通过后的扶持对象人数平均分配。 残疾人就业基地: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北控城市服务(临洮)有限公司、临洮铝业公司每家企业扶持3万元;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甘肃新农生态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临洮县供电公司、临洮巍雅斯名表眼镜有限公司每家扶持资金2万元;临洮县洮河香业有限责任公司在2019年已安置残疾人13名的基础上2020年新增安置残疾人2名,扶持资金2万元。 (三)实施时间 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www.lintao.gov.cn/art/2020/12/11/art_6945_1368504.html
临洮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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