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0年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种植百合、中药材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乡镇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洮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2月24日
2020年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种植百合、中药材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产业扶贫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特色种植业在产业扶贫中的基础作用,激发全县贫困残疾人发展特色种植业的积极性,高质量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县残联根据《临洮县2020 年到户产业扶贫扶持办法》(临脱贫领发〔2020〕 8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四个不摘”要求,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根本途径和长久之策,精准对接全市“551”产业扶贫模式,大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发展“五小”产业,全力推动全县残疾人产业扶贫提质增效。
二、基本原则
结合到户产业项目,依据劳动力现状和产业发展需求,因户精准施策,加大到户产业项目扶持力度,与“群众意愿”紧密挂钩、与“真种真养”紧密挂钩、与“见物见钱”紧密挂钩、与“奖勤罚懒”紧密挂钩,确保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真正用于发展产业。
三、扶持对象
2013 年以来全县自主发展产业的1000户持证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不包括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购买商品房或商铺,5万元以上消费型小轿车、大型农机具和工程机械)。
四、扶持标准
种植百合、黄芪、党参、当归任何一种超过2亩(包括2亩)的,每户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奖补。
五、验收程序
按照户申请、村初审、乡镇验收上报、县级抽验拨付的程序对贫困户进行奖补。
(一)户申报。残疾贫困户提出验收申请,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印证材料,上报村委会初审,纳入贫困户台账进行登记。
(二)村初审。乡镇残联理事长、驻村干部和村干部现场核实贫困户申报的数量,做好奖补项目登记造册。
(三)乡镇验收。由乡镇政府负责,根据验收小组验收结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各村委会所在地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公示期内,村民有异议的,通过村委会或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由乡镇复核。
(四)县抽验。乡镇公示无异议后,向县残联提出验收申请,并上报奖补项目乡镇汇总表。由县残联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抽验,并出具验收意见。
(五)资金拨付。根据县级行业主管部门验收意见,由县残联按程序通过相关部门进行报账拨款,县财政局根据主管单位的审核意见,将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直接拨付到贫困户“一卡通”账户。
(六)项目监管。县残联负责到户产业奖补资金落实监管,乡镇政府负责对贫困残疾户到户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六、资金来源。涉农财政专项资金100万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将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主攻方向,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宣传引导,充分调动贫困户的积极性。各乡镇要成立领导小组,严把对象确定、规范程序、资料收集、资金落实、政策宣传、矛盾化解等各个环节,全力确保到户产业扶持政策客观公正和有序稳妥落实。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要认真负责,落实责任,做到实地入户调查、如实收集数据、科学分析测算,全力确保验收程序规范、数据真实可靠、档案完整齐全、结果公正公开、群众满意认可。
(三)坚持政策导向。各乡镇要深入贫困残疾户家庭,面对面宣讲产业扶贫政策,让每一位贫困残疾人都知道发展产业扶贫的重要性,都知道政府筹集资金发展产业的目的,抛弃不想发展产业、坐等兜底的错误落后思想,真正激发贫困残疾户内生动力。
附件:
1.2020年县残联贫困残疾人产业扶贫到户项目申请表
2.2020年县残联贫困残疾人产业扶贫到户项目村级公示表
3.2020年县残联贫困残疾人产业扶贫到户项目资金扶持乡镇公示
4.2020年县残联贫困残疾人产业扶贫到户项目乡镇验收表
5.2020年县残联贫困残疾人产业扶贫到户项目扶持资金奖补表
6.2020年县残联贫困残疾人产业扶贫到户项目分配表
附件1-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