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临洮县2020年新建东西部扶贫协作扶贫车间奖补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9日 临洮县2020年新建东西部扶贫协作扶贫车间奖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稳就业”和东西部扶贫协作的扶持政策,根据临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临洮县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仓山区财政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临脱贫领发〔2020〕31号)、《甘肃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甘开发〔2019〕95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依据 1.临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临洮县2020年东西部扶贫协作仓山区财政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临脱贫领发〔2020〕31号) 二、补贴对象 全县18个乡镇中2020年新建的,同时被认定为东西部扶贫协作车间并符合补贴标准的扶贫车间。 三、补贴资金 补贴资金共75万元,计划奖补符合条件的15个东西部扶贫协作车间,每个扶贫车间奖补5万元。 四、资金发放 依据相关文件,在补贴对象达到补贴标准后,通过扶贫车间提供的公户发放。 五、工作要求 扶贫车间奖补有利于激发扶贫车间建设者的发展热情,更加充分的带动劳动力实现就业,从而不断增加收入,是实现稳定脱贫的有力举措。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必须紧密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扶贫车间建设认定及奖补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必须高度重视2020年建扶贫车间建设及认定工作,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加强对2020年新建扶贫车间的统筹管理。 (二)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各乡镇尤其要抓好新建扶贫车间前期的建设进度及认定资料的报审等工作,要按照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临洮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临洮县扶贫车间建设认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临人社发〔2020〕53 号)要求,按时报送相关认定材料,以便于扶贫车间的认定工作及早推进。 (三)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将2020年扶贫车间奖补的范围、标准、要求等广泛宣传,使每一家在建的扶贫车间都知悉相关政策,保障其知情权,调动有意愿从事扶贫车间的建设者积极参与,并通过奖补激励扶贫车间带动更多劳动力就近就业,不断增加收入,实现稳定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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