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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LT002/2020-00324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0-05-20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临洮县水务局关于对《临洮县紫云名都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5-20 09:30 信息: 县水务局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甘肃元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临洮县紫云名都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的请示”(甘元鼎发〔2020〕第021号)已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临洮县洮阳镇文峰北路西侧,北邻椒山西路,南邻文峰北路棚户区西侧改造项目,西邻统办楼,东邻文峰北路。项目总建筑面积236091m2,其中:公共服务设施及商业建筑面积49821m2,住宅建筑面积153308m2,地下建筑面积为32962m2,建筑基地面积为17486m2,容积率3.45,建筑密度29.7%,绿化面积18841m2,绿地率32%。工程占地面积为5.89hm2,项目由建筑物区、道路硬地区、绿地区、施工生产生活区组成,工程土石方挖方总量6.63万m3,填方总量7.20万m3,借方0.57万m3,无弃方。工程总投资55364.4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42212.73万元,已于2014年6月开工,计划于2020年10月完工,总工期77个月。本项目建设征地范围内有少量棚户居民,原有拆迁住户由建设单位补贴租费租房居住,待项目建成后回迁居住。本方案为补编方案。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同意对已造成和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分析评价。

(二)同意该项目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三)同意该项目工程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为5.89hm2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鉴于工程涉及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

(五)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68.63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有投资246.85万元。方案新增投资21.78万元,新增投资中植物措施投资0.18万元;独立费用13.76万元;基本预备费0.0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2429.2元。

(六)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相关制度。

(三)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各项措施实施进度,高度重视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

(四)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临洮县水务局备案。

(五)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有重大变更的,报我局批准。

四、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水水保发〔2017〕381号)规定,在项目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开验收成果,并向我局报备。




临洮县水务局             

2020年5月14日          



责任编辑:杜向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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