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
号: LT002/2020-00489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0-07-23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临洮县2020年年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7-23 09:38 信息: 县农业局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一、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立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适应世贸组织规则、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农业发展和“扩面、增品、提标、降费”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

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进农村社会治理、保障农民收益等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有关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农业保险发展,不断健全农业保险政策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农业保险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与服务“三农”的实际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甘省农业农村厅、甘肃银保监局、省林草和草原局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甘财金〔2020〕5号),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按照“优先保障贫困户,兼顾特色产业发展”的原则,认真开展贫困户种养产业保险工作,全面落实“一户一单、一户一保、一户一赔”工作要求,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实现农业保险对全县“所有贫困户、贫困户所有种养产业、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风险”三个全覆盖,切实发挥保险业的风险保障和经济补偿作用,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加大惠农政策落实力度,做好农业保险承保工作,防范自然和市场风险,保障全县种养产业收入稳定,助推全县牛、羊、菜、薯、药等特色产业发展,增强农业防灾减灾和农民抗风险能力,促进我县农村经济持续发展,根据《甘肃省2018-2020年农业保险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8〕126号)和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保险任务和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方案重点内容

(一)总体思路

按照“优先保障贫困户,兼顾特色产业发展”的原则,认真开展贫困户种养产业保险工作,全面落实“一户一单、一户一保、一户一赔”工作要求,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实现农业保险对全县“所有贫困户、贫困户所有种养产业、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风险”三个全覆盖,切实发挥保险业的风险保障和经济补偿作用,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农业保险对有投保意愿贫困户的主要增收产业全覆盖。为了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2020年全县农业保险计划承保大田玉米46957亩,马铃薯122080.8亩,中药材40377.5亩(其中当归13719亩,党参22395.5亩,黄芪4263亩),高原夏菜17211.8亩,设施蔬菜1128.9亩;百合5942亩,中药材育苗1406.5亩,柴胡、牛蒡子8561亩,能繁母猪数量7036头,奶牛10137头,肉牛7069头,肉羊45297只,育肥猪31678头,鸡102560只。涉及贫困户48803户次,涉及边缘户1655户,涉及一般户248965户次。所有承保品种由县财政承担贫困户和边缘户应缴部分的50%。

    2020年预算各级财政农业保险计划合计保费总额24463376.3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共计4302915.92元,省级财政补贴7342201.2元,市级财政补贴1050242.5元(贫困户补贴692746元,非贫困户补贴357496.5元),县级财政补贴8164957.02元(贫困户补贴4813079.9元,非贫困户补贴3351877.17元),县财政承担贫困户自缴50%部分701507.32元,贫困户承担701507.32元,非贫困户承担2200045元。

各乡镇资金分解:1 洮阳 308179.5元,2 八里铺 720905元,3 新添 1572600元,4 辛店 1794209.15元,5 太石 1724306.25元,6 中铺 811507元,7 红旗 1897889元,8 上营 2383428.5元,9 峡口 2231053.5元,10 龙门 914891元,11 窑店 417952.5元,12 康家集 950086元,13 站滩 651451.5元,14 漫洼 998024.4元,15 连湾儿 888225元,16 玉井 996698元,17 衙下 4355012元,18 南屏 846958元。

(三)保险责任

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动物疫病、植物病虫害、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造成农户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种养产业损失的风险予以保障。

(四)保险期限

马铃薯、玉米、中药材、柴胡、牛蒡子、高原夏菜保险期限从承保日期开始到2020年12月31日。百合、中药材育苗保险期限为次年4月底,养殖业保险和设施农业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五)承保机构

2020年我县洮阳镇、八里铺镇、新添镇、辛店镇、太石镇、中铺镇、红旗乡、站滩乡、漫洼乡、连儿湾乡、玉井镇、上营乡、峡口镇共13个乡镇的农业保险工作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洮支公司独家承办。

2020年我县衙下集镇、南屏镇共2个乡镇的农业保险工作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洮支公司独家承办。

2020年我县龙门镇、窑店镇、康家集镇共3个乡镇的农业保险工作由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洮支公司独家承办。

(六)工作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中心):负责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提供全县种养业基础数据等相关信息,建立健全防控工作体系。会同扶贫办、金融办具体负责指导和跟踪农业保险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筹集县级配套资金,以及补贴资金的划拨和结算。同时,负责对承保机构开展农业保险的承保数据进行确认,指导各乡镇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

县扶贫办:提供辖区内贫困户信息,严格审核参加保险建档立卡贫困户,确保参保对象精准,为贫困户参加农业保险给予资金保障,组织驻村帮扶干部,配合县农业农村局、财政部门和保险公司,帮助农户购买农业保险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县金融办:负责动态跟踪检查农业保险工作的推进情况,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组织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并加以协调解决。

县气象局:负责及时向社会发布天气信息,提醒农业生产经营者及时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免费为受灾贫困户提供气象灾害证明及相关服务,免费为投保的单位及个人提供气象灾害证明,免费提供气象灾害标准咨询服务。

县统计局(调查队):负责提供全县种养产业基础数据,配合提供农产品交易价格信息,协助农业农村局、民政和保险等部门核实承保数据的真实性。

县物价所:建立农产品价格采集和发布机制,会同农业农村局、统计调查、商务等部门权威发布农产品价格信息。

县审计局:负责做好全县保险补贴资金审计工作,防范虚假套取补贴资金。

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要求全力推动农业保险工作有序开展,与“一户一策”精准对接,确保对贫困户种养产业保险“一户一保”全覆盖,其他农户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应保尽保。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对口落实本方案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靠实乡镇农村金融工作站工作职责,由分管农业工作的副镇(乡)长兼任工作站站长,抽调财政、农技、扶贫、畜牧等站所人员,组成专门工作机构,安排落实保险工作的各项任务。乡镇指定专人负责汇总承保信息及核对工作,确保参保农户信息的准确性。

保险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农业保险的宣传工作,做好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承保工作,向被保险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承保和理赔服务,及时向财政、农业农村局报告保险承保和理赔情况,接受财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报备相关保险合同,制定投保清单,明确具体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农村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农业保险工作经费相关规定给予乡村农村金融工作室工作人员一定比例工作经费补贴。根据测产结果进行赔款理算,理算结果经农户签字,村委会盖章确认并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完毕后由保险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将赔款拨付到农户帐号。

村金融工作室:根据乡镇及相关部门安排协助开展本村农业保险工作,包括保险信息登记、保费收取、标的查验、承保公司、理赔查勘、赔款到户等业务办理,确保对农户应保尽保、对贫困户产业与“一户一策”精准对接,愿保必保。根据承保理赔和测产定损工作机制,确保“五公开、三到户”(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和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的监管要求落到实处。

(七)工作流程

各乡镇配合承保公司组织收缴保费——将收缴的保费及时交存财政所基本账户(附保险清单和进账单)——乡财政所将收缴的保费拨付到承保机构账户——各乡镇将清单和汇总表报农业农村局备案——承保机构账户出具保单(按农户出具保单)。

2020年**乡镇农户投保保险清单和汇总表纸质版均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并明确备注建档立卡户。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农财股、承保机构、乡镇政府各一份,表样参见附件5、附件6。

(八)承保时限

各乡镇务必于5月10日前完成我县开展的所有农业保险险种的承保工作。同时,政府进行投放的牛羊要做到边投放、边承保。各乡镇要及时跟进本区域内农业保险工作的推进情况,定期报送工作调度情况(附件7),每周四将本乡镇农业保险工作调度表上报县农业农村局。11月底上报乡镇年度农业保险工作总结。

2020年4月1日—4月10日,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2020年4月11日—4月15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

2020年4月16日—5月10日,开展承保工作;

2020年5月10日下午6:00前,各乡镇将收缴资金打入承包机构专户(各乡镇所有承保品种农户自缴保费均入账到对应承办保险公司指定账户),此后系统关闭,我县农业保险承保工作结束。

http://临洮县2020年年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html



责任编辑:边娟花
分享到: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