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一)贯彻党和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县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对县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执行国家规定的统一的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告制度,按时上报各专业的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报表,完成定期报表任务;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三)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家组织的周期性国情国力普查,制定全县的普查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部署和协调,按时完成全县的普查工作任务。(四)组织协调全县城镇和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工作,接受国家、省、市统计部门委托,开展各项重点调查、典型调查和 经常性的抽样调查,协助管理开展城乡社会经济调查工作。 (五)搜集、整理、提供全县基本统计资料,组织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预测、统计分析、统计监督,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组织统计咨询服务,为党政领导、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全面、方便的统计数据资料。(六)审定、管理、公布、发送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印发《临洮统计年鉴》,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报告,做好统计报道和统计新闻发布工作,设置原始统计记录和统计台帐,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交接和档案管理制度。 (七)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违反统计法规的行为,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维护统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系统、乡镇统计人员的统计教育、干部培训等工作。 (八)制定全县的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网络和统计数据库。(九)搞好本单位的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统计股、执法监督股 主要负责人:吴立耀 办公地点:临洮县洮阳镇文峰西路党政统办楼8楼 办公电话:0932-224224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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