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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0-09-15 16:34 信息: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及文体广电和旅游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推进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融合发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统筹协调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博览活动及相关节会活动,组织全县旅游形象推广,促进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临洮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临洮全域旅游。

(四)负责全县文艺事业发展,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监管。深入实施惠民利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效能化。

(六)负责全县群众性体育、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推广体育科技成果,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七)协调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实施全县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全县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八)负责监管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工作,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九)负责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统计工作,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一)负责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建设,拟订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承担文物的抢救、保护和文保单位、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调查推荐、申报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临洮文化走出去。

(十三)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及党的建设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后勤保障、督查督办、规范性文件审核、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群团组织工作。负责财务、人事工作。拟订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材料的审查、报批、聘用等工作。协调运动员聘用、退役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拟订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政策,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文物商店设立,文物销售、国有纪念建筑物改变用途和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实施原址保护及迁移异地保护或拆除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公共服务股(节会与宣传推广股)。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乡村文化振兴及文化旅游扶贫、东西部协作扶贫工作。负责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全县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归口管理全县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全县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等工作。指导管理图书馆、群众文化等学会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公益活动,协调推进全县广播电视“户户通”基础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县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全县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县级及以上水准及民族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直属艺术单位业务建设,做好全县专业艺术剧团和民间艺人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群众体育的管理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县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少数民族体育及残疾人体育工作,协助举办和组队参加全市、全省及全国农运会、民运会、残运会、职工运动会及妇女、老年人体育竞赛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指导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标准实施。负责全县竞技体育的管理工作。研究和平衡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全县运动队伍训练、竞赛和训练基地发展及体育科研工作。组织全县运动会的竞赛和备战重大国际、国内运动会工作。承担协调、监督体育运动的反兴奋剂工作。负责全县体育教练员、运动员的注册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经营性体育竞赛活动的业务审查。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和全县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及有关学生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协助县教育部门举办全县学生运动会,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指导我县参加重大青少年国际、国内体育比赛工作。

拟订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博览活动、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重大节会涉及文化体育旅游活动的计划和方案,组织有关文化体育和旅游博览活动的参展布展。负责全县旅游形象宣传,承担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活动、县内相关节会申办审核报批、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县内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策划等宣传推广工作。承办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中外合作文件的商签工作,承担县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我县文化体育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负责协调广播电视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和重大理论文献片、记录片、电视动画片、电视剧的创作生产和播出。负责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及发展和宣传,监管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审查内容和质量,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

(三)产业发展与资源规划股(文化遗产股)。指导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产业相关门类及新型业态发展。指导推动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全县文化、体育、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组织有关文化和旅游项目推介活动。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承担体育彩票发行监督管理和公益金使用工作。负责世界银行丝绸之路文化传承与保护项目临洮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推进全域旅游、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景区、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全县乡村旅游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争取和引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项目,督促项目实施。指导全县及基层重点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文化公园、基地建设,负责局管单位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统计工作。

贯彻执行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全县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和行业工程设计、咨询资质初审工作,指导全县广播电视计量检测、技术创新和推广运用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基本建设项目、产业发展项目的编制审核、立项报批、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协调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实施全县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负责监管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拟订全县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工作,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组织全县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业务咨询和业务培训,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和资金申报、管理及文化遗产数据库、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等数字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文物普查,指导考古发掘工作,申报推荐文物保护单位。负责编制、审核全县文物保护维修规划和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区域内国家和省市县重大项目建设和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博物馆、纪念馆收藏文物的鉴定和科学保管及藏品交换、调拨、借展、复仿制工作,指导抢救、征集社会上珍贵流散文物。负责文物学术研究和科研工作,管理文博系统的学术团体。指导博物馆工作,管理全县行业博物馆和社会博物馆。负责全县文物统计工作。

三、主要负责人:韩有存

四、办公地点:临洮县文峰西路临洮三馆

五、办公电话:0932-2242252

六、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责任编辑:杜向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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