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9月14日-2020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932-2237635 邮 箱:ltxhbj@163.com 地 址:临洮县洮阳镇秦汉路6号政务大厅四楼定西市生态环境局临洮分局窗口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临洮浩睿建材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 临洮县太石镇巴下村 | 临洮浩睿建材有限公司 | 广西澜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临洮浩睿建材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位于临洮县太石镇巴下村,占地面积32942平方米。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固废加工车间、生产车间、太阳能养护室)、储运工程(固废堆场、粗骨料堆棚、细骨料堆棚、水泥筒仓、外加剂仓库、次品堆场、合格品待销堆场)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项目总投资2884.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6万元。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相应防治措施如下: 废气: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防尘措施。装卸扬尘采取原料堆场设置在封闭的车间内,并在卸料前对地面和物料进行洒水润湿处理措施;原料堆场扬尘设置封闭式彩钢结构堆棚,在堆棚西侧区域主导风向下风向设置堆棚车辆出入大门,在堆场周围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运输扬尘对厂区运输道路定时洒水,进厂车辆需按要求加盖篷布;破碎筛分粉尘经喷淋设施后由三台集气罩收集进入一台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水泥筒仓粉尘设置一台滤芯除尘器;配料搅拌粉尘在投料口上方设置一台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骨料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砖块制造废水回用于太阳能养护工段;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降尘,厂区设有旱厕。 噪声:对产噪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和减震等措施。 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筋和金属件出售废品回收单位,不合格混凝土制品通过二次破碎回收利用;沉淀池内产生的沉渣经收集滤水后回用于混凝土制品工序;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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