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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LT002/2021-00020 信息分类: 督察检查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1-01-06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临洮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06 09:51 信息: 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第五项:绿色发展约束性指标落不下去。《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全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包含资源环境10方面16项约束性指标,本应是刚性要求,但一些市州出台的规划纲要却打折扣,资源环境类约束性指标内容普遍存在缺项漏项或降低标准的问题。其中庆阳、张掖、甘南等市州缺项漏项严重,庆阳市甚至将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比例等约束性指标擅自调整为预期性指标。

整改目标: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绿色发展各项指标的刚性约束作用,确保《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资源环境10方面16项约束性指标得到全面落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及驻临相关单位

整改情况:1.制定《临洮县促进今冬明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揽子政策措施》(临政办法〔2020〕131号)中将该项约束性指标列入,并作为今年和“十三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进行考核确保完成省市下达任务。2.在制定“十四五”规划纲要时,严格按

照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结合本县实际,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污染减排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强化指标约束和责任考核,推动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并认真分解下达各项资源环境类约束性指标,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约束性指标。  

整改结论: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洮县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0日,共5天。

受理部门:临洮县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2-2249802        

联系地址:县城投公司综合楼302室




临洮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



责任编辑:杜向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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