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建目标 对全县脱贫妇女(包括边缘户)、困境留守妇女(脱贫户)发放“母亲邮包”,通过该项目实施,进一步推进关爱农村留守妇女行动深入开展,有效改善生活水平,切实激发她们创造幸福美好生活的信心,全面推进妇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程。 二、项目范围 全县18个乡镇的脱贫妇女(包括边缘户)和困境留守妇女(脱贫户),共计600名。 三、项目对象和标准 项目对象以脱贫妇女(包括边缘户)中享受农村一、二类低保,重度残疾、患重大疾病、发生重大意外事故、因上学有大额支出和困境留守妇女(脱贫户)为主,拟对全县600名符合条件的项目对象发放“母亲邮包”600个,每个“母亲邮包”价值以政府采购投标中标价格为主。 四、资金来源 临洮县2021年东西部协作部分项目结余调整资金24万元(临农领发﹝2021﹞33号)。 五、申报程序 (一)户申报。脱贫(包括边缘户)妇女、困境留守妇女(脱贫户)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二)村初审。驻村干部、村委会核实申报。 (三)乡镇复审。乡镇妇联对村上报的脱贫妇女(包括边缘户)、困境留守妇女(脱贫户)审核后,衔接乡镇乡村振兴站进行复审,对情况属实的对象统一登记,并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各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期内,若有异议的,直接向乡镇妇联反映,由乡镇进行复核。 (四)县妇联终审。由县妇联负责,对乡镇申报的拟发放“母亲邮包”对象进行终审后,在临洮县人民政府网站对拟救助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期内,若有异议的,直接向县妇联反映,由县妇联进行复核。 六、项目监管 县妇联负责“母亲邮包”发放落实监管,乡镇妇联负责对救助脱贫妇女(包括边缘户)、困境留守妇女(脱贫户)家庭进行跟踪回访。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妇联要提高思想认识,将脱贫妇女(包括边缘户)、困境留守妇女(脱贫户)“母亲邮包”发放工作做为衔接乡村振兴的有效抓手,从严做好摸底登记,精准确定对象。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妇联要靠实工作责任,从严入户核实,如实登记,做到资料完整齐全、确保惠民项目公正公开透明。 (三)注重政策导向。各乡镇妇联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村困境留守妇女家庭的普法宣传、家庭教育和指导,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关爱农村困境留守妇女的良好氛围。 相关链接:2021年县妇联东西部协作关爱农村困境留守妇女“母亲邮包”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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