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壮大脱贫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支持鼓励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促进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及收益资金分配使用的指导意见》(临脱贫领办发〔2020〕8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资金使用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临脱贫领办发〔2021〕13号)精神。计划将2021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0月份收益资金306.053832万元分配用于脱贫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电站日常运行维护等费用,其中:分配村级集体经济290.4409万元(其中售电收益244.3775万元,财政补贴46.0634万元),电站下网电费2.762932万元,运行管理费用10万元,电站厂区除草劳务务工费用2.85万元进行公示。 10月份村级光伏收益资金分配计划.pdf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日—2021年11月12日 监督电话:224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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