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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LT002/2021-00659 信息分类: 临政发
文件编号: 临政发〔2021〕102号 发文日期: 2021-12-15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文件
临洮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5 15:20 信息: 县水务局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及驻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保护全县水土资源,有效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有关规定,在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定结果的基础上,划定了临洮县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现公告如下:

一、重点预防区

临洮县共划分1个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涉及红旗、太石、辛店、新添、峡口、上营、洮阳、龙门、玉井、衙下集、南屏11个乡镇60个行政村,重点预防区总面积240.83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8.4%(详见附件1)。

二、重点治理区

临洮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共划分北部、中部、东部和南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4个区块,涉及全县18个乡镇284个行政村,重点治理区总面积2181.60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76.4%(详见附件2)。

附件:1.临洮县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doc

2.临洮县县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doc

临洮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0日



责任编辑:边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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