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第一项:定西市在未建成再生水处理设施的情况下,将定西市清源污水处理厂超过《再生水利用及水质标准》的排水认定为再生水,建设的所谓再生水回用基础设施工程,实际就是一座提升泵站,将污水处理厂排水通过提升泵站进行抽取计量后排入关川河就算作再生水利用量。临洮县中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中水回用管网未建成,中水未回用。 整改目标:按照中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配套设施中水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完成中水回用管网、道路浇洒、景观用水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 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整改情况: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积极筹措资金实施中水回用项目剩余工程。于今年9月底动工实施中铺工业园中水高位水池联络管道及附属设施工程,建设完成了高位水池与工业用水配水管网DN400钢丝网骨架PE管560米及阀门井、控制柜等配套附属设施,总投资158.11万元,并于11月20日完成了工程验收。
整改结论: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洮县配合保障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临洮县配合保障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2-2249802 联系地址:县城投公司综合楼302室 临洮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