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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31 09:15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21年县政府办公室转到我局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协办的政协委员提案1件,涉及工资待遇、职称、就业、人才等方面。目前,各项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已全部办结。具体如下:

       1.对于“关于将洮阳镇纳入乡镇津贴范围的建议”“关于将八里铺镇干部职工纳入享受乡镇工作补贴范围的建议”“关于对龙门镇干部津贴按照乡镇远近进行落实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县现行乡镇工作人员工作补贴严格执行《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临洮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办法〉的批复》(定政函〔2015〕104号)文件规定。发放乡镇工作津贴人员要求为:乡镇(不含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发放乡镇工作津贴人员要求为:县城区域内的所有机关事业单位;距县城10公里以内(不含10公里)的44个单位。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积极汇报县委、县政府,并持续加大与省、市相关部门的政策衔接,在符合上级规定、县政府财力充裕的情况下,视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将暂未享受乡镇工作人员岗位津贴的乡镇干部逐步纳入待遇享受范围。

2.对于“关于招聘城区专职化网格员的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县《定西市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应按照“专干不单干、分工不分家、一员负全责”要求,组建一岗多责、一专多能的专兼职网格管理员队伍。网格管理员可由社区(村)“两委”成员,包(驻)社区(村)的乡镇(街道)干部、村(居)民小组长、大学生村官、安全员、社会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平安志愿者、楼栋长等人员担任。社区应按照300-500户左右为单位划分网格。目前,洮阳镇下辖12个社区,户籍人口2.2万户5.2万人,应配备网格员44名左右。截至目前,现有社区工作人员109名(其中干部69名,公益岗人员40名),社区工作人员能够满足社区工作的需要。

3.对于“关于落实提高乡镇干部待遇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县现行的乡镇工作人员工资性收入待遇标准,严格执行《甘肃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06〕147号)规定,其中明确:公务员提高工资性收入,可通过晋升职务、职级晋升、正常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等途径实现;机关工勤人员提高工资性收入,可通过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晋升技术等级(职务)等途径实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术工人)提高工资性收入,可通过晋升岗位等级、正常晋升薪级工资等途径实现。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层面逐步深化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工作,针对教育行业领域特殊性,相继出台并执行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单独设定基本工资标准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但是,中央和省市暂时尚未出台其他行业领域提高干部职工工资待遇的政策,县级层面也没有出台涉及干部职工工资待遇特殊政策的权限。我局将针对你们的关心关注问题,进一步与县委、县政府商议商讨,并持续加大与省、市相关部门的政策衔接,在符合上级规定、县政府财力充裕的情况下,视实际情况,有计划地落实乡镇干部工资待遇增长机制。

4.对于“关于依托中铺镇铁路学院开展乡村本土人才培训的建议”答复如下:

经我局调查核实,中铺铁路学院现位于中铺工业园区,学院属性为公办技工院校兰州铁路技师学院在临洮县境设立的分院(实训基地),目前在临洮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均未登记注册,也尚未取得相应办学资质,也未被省、市相关部门批准列入具备资质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按照人社系统现行的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规定,该学院暂无承担乡土人才职业技能培训的资格条件。县人社局将在指导和协助中铺铁路学院有计划地按规范程序申报取得相应办学资质,进而争取被市人社局审批纳入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规范创建乡村本土人才培训基地,合法规范承担相应的乡土人才职业技能培训业务。同时,充分依托中铺铁路学院优质师资和实训设施设备等资源,积极协调县内企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特别是中铺工业园区入驻企业,采取校企协作的模式,协助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拓展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渠道;鼓励支持中铺铁路学院招收临洮籍“两后生”学员,有序开展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并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形势需求,有计划的陆续开设涉农专业,支持村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乡村本土人才,采取在校学习、弹性学制、农学交替、送教下乡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职业高等教育,培养一批乡村振兴实用人才。

5.对于“关于增加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建议”答复如下:

自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实施以来,八里铺镇共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33个,截止今年3月份实际在岗人数为129人,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根据省市关于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通知精神,2021年将不再新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重点是做好已开发岗位和选聘人员的规范管理工作。为了确保镇村相关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建议乡镇在公益性岗位开发及人员管理上,和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衔接,将人社、扶贫、林草等不同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做进一步的统筹;并根据工作开展实际,在保持乡镇岗位总数稳定的情况下,对部分村长期空缺的岗位指标向工作任务重的川区村适当予以调整,对承担工作任务重的村增加人员配备。同时,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确保公益性岗位作用真正得到有效发挥。

6.对于“关于统筹提高乡镇干部交通补贴的建议”答复如下:

目前,我省现行落实享受乡镇干部交通补贴的政策仅有公务交通补贴1项,按照《临洮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当前乡镇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行政工勤人员享受公务交通补贴。乡镇机关事业身份人员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乡村学校教师)暂无享受公务交通补贴政策。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汇报县委县政府商议商讨,加大与省市有关部门的衔接沟通,按有关规定节奏推动落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同时,多渠道衔接争取省市层面建立和完善乡镇干部工资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切实体现对乡镇干部的人文关怀。

7.对于“关于提高我县辅警工资待遇的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定政办发〔2016〕165号),省政府也于近期起草了《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备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草案)并进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综合以上《办法》和《条例》(草案)规定,县公安局现有非正式人员进入渠道、聘用时间、工资供养渠道不尽相同,现有非正式人员满足纳入警务(备)辅助人员范畴的人员难以明确界定。建议县公安局待《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备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正式颁布施行后,针对我县公安系统现有非正式人员类别情形,与省市公安部门衔接制定我县的具体贯彻落实方案,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建立我县正规化辅警队伍,按省市《条例》《办法》规定落实并有序提高辅警工资,积极衔接县财政发放新标准待遇。

8.对于“关于参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办法解决事业单位人员职称晋升难问题的建议”答复如下:

2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的意见》,省、市相关意见(方案)有望年内出台,届时,我们将按照相关要求,全力推动落实,进一步拓展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空间,统筹推进事业单位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甘肃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等五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配套文件的通知》(甘人发〔2008〕28号)文件精神,各事业单位统一实行岗位管理,岗位设置必须在编制内进行,遵循因事设岗的原则。高、中级岗位紧缺已是全省普遍存在的问题,我们已多次向省、市人社部门反映,但答复还是必须严格按省上统一核定比例设置相应岗位。职称评聘政策由省上统一制定,县一级没有改变职称政策的权限,因此,贵委“关于参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办法解决事业单位人员职称晋升难问题的建议”,我们无法自行落实。下一步,我们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汇报,争取更多政策层面的支持。同时,用足用好各类利好政策,为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临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3日

 




责任编辑:临洮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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