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生态修复步伐,改善贫困村环境面貌,充分利用目前苗木滞销,价格走低的有利时机,经研究决定,决定在马啣山沿线进行大规模生态造林。2020年已启动实施并完成了1.2万亩生态造林工程,规划2021年继续实施1.2万亩生态造林工程,力争全面完成马啣山沿线贫困村生态造林,进一步增加贫困群众劳务收入,巩固脱贫实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地点及内容
规划2021年在马啣山普银路沿线的辛店、上营、峡口3个乡镇8个贫困村建成贫困村生态修复工程1.2万亩,栽植云杉100.0万株,涉及辛店镇大麦沟村、大营村、上滩村;上营乡好水村、邓昌村、瓦窑滩村、墁坪村;峡口镇普济寺村。划定2个造林作业区,12个标段开展生态修复造林。
二、实施形式
(一)确定实施企业
由县采购办招标入围企业或分标段招标的方式进行,施工企业必须是县内具有苗木生产经营资质、育苗基地和造林施工经验的育苗企业,入围企业由县林草局组织查看造林现场,通过询价的方式确定造林标段,签订造林施工合同。中标企业要严格按照县林草局造林作业设计开展造林施工。
(二)技术标准
1.整地规格:采用鱼鳞坑整地方式,整地前必须先放线打点,再进行整地。整地规格为长径0.8米,短径0.6米,深0.6米,鱼鳞坑沿等高线呈“品”字形整齐排列。
2.树种及规格:树种必须采用我县境内乡土树种,主要选择适应性强、大量积压的云杉苗木,外调苗木一律禁止上山造林,规格为苗高80-150厘米,冠幅40-80厘米,树形匀称,带土球25-35厘米或规格为22×22厘米以上营养钵,土球用草绳包装。
3.造林密度:造林密度为83株/亩,株行距2×4米。
4.抚育管理:在二年抚育管理期内,施工单位要定期对苗木进行浇水,年浇水次数不得少于2次(栽植时浇足浇透头水,8月至少浇水一次)。降雨量偏少时,要适当增加浇水次数,确保抚育管护期末苗木成活保存率达85%以上。
(三)苗木调运
1.选苗:选调苗木前中标企业必须向县林草局提供符合苗木规格的苗圃地(包括农户育苗地),林草局对所需苗木进行现场调查,确定苗木质量数量、起苗地块、留取影像资料和地理坐标,杜绝外调苗木进入我县。对于农户种植的苗木,采用“企业+农户”的模式,由中标施工企业与农户签订苗木收购协议,企业先垫付苗木费用,解决农户苗木销售难题。
2.起苗:中标企业根据县林草局技术人员确定的起苗时间和起苗地块进行起苗,技术人员留取起苗前、起苗后、运输车辆的影像资料,确定苗木数量。起苗后应立即装车运送到造林现场。
3.验苗:苗木运到造林现场后,现场技术人员核对运输车辆信息,严格验收苗木数量和质量,签发苗木接收单。运输车辆信息不符合的苗木一律禁止接收。
(四)检查验收
1、技术指导
林草局抽调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2个技术指导组,在施工期间,由班子成员带队对整地、苗木、栽植、浇水各个环节逐项进行全面验收。整地工程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调运苗木,苗木验收合格后再进行栽植,要确保当天起苗、当天栽植、当天浇水。坚持整地不合格不栽植、苗木不合格不接收、栽植浇水不合格不验收的“三不”原则,全面提高造林质量,确保造林成效。
2、工程验收
县林草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阶段验收组,在造林结束后开展阶段验收工作。阶段验收分为造林当年6月、11月、次年8月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验收栽植苗木数量、苗木合格率;第二阶段验收栽植质量、浇水程度、苗木成活率;第三阶段验收造林保存率、补植情况和幼林抚育管护情况。
三、资金保障
1、投资预算
该项目预算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苗木费700.0万元,占工程费用投资的50.0%;人工费700.0万元,占总投资的50.0%。
2、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苗木费700.0万元、人工费700.0万元,全部从2021年扶贫整合资金中列支。
3、资金拨付
资金拨付实行报账拨付制,由甲方验收按照工程进度拨付。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造林工作由县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林草局)具体负责造林设计、施工监理、检查验收等工作。县林草局与造林企业签订协议,将建设目标和任务落实到企业,确保各项管理、技术、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2、技术保障
县林草局编制造林作业设计,开展造林技术指导,成立技术指导组,指派技术人员,深入造林现场,严格指导施工,加强施工监理,提供技术支持。要加大抚育管护期内的督促检查力度,督促各施工单位及时补植浇水。
3、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按照造林作业设计,做好入围企业政府招标采购工作,要加大专项资金筹措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县审计局负责造林项目跟踪审计工作。
4、管护保障
各乡镇广泛动员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主动参与造林务工,在改善家园生态环境的同时增加劳务收入。全力抓好造林区域后期管护工作,全面实施封山禁牧。县畜牧中心要加快马啣山散养牦牛处理进度,加大铁丝围栏建设力度,对新造林地块及时进行围护。马啣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定期不定期巡逻检查,依法查处破坏林木的违法行为,确保造林成果顺利保存。
政策解读:http://www.lintao.gov.cn/art/2021/4/22/art_6938_14055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