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洮县2021年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
|
|
一、制定背景 2021年是我省实施农业保险助推乡村振兴的开局之年,也是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各地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精准把握农业保险工作要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增加农业经营主体保险供给相结合、保障重要农产品安全、稳步扩大保险范围”的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将农业保险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以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和保障农户稳产增收为目标,紧紧围绕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和牛、羊、菜、果、薯、药六大主导产业以及市县地方性特色产业发展,深入开展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工作,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丰富农业保险品种和产品,努力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保障。 二、制定依据 为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街接,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发挥好农业保险“稳定器”作用,增强抵御自然灾害抗风险能力,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全县农业稳定发展,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保险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1〕3号)要求,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三、方案重点内容 (一)总体思路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实施乡村振 兴战略为总抓手,以马铃薯、中药材、蔬菜、百合、畜草养殖、花木林果六大特色产业为重点,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为引领,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发挥“独一份”“特别特”“好中优”“错峰头”的特色农产品优势,突出产业集群、龙头集中、技术集成、要素集聚、保障集合,健全完善生产组织、投入保障、产销对接、风险防范“四大体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农业保险对有投保意愿脱贫户、2021年监测户的主要增收产业全覆盖。计划承保中央补贴品种大田玉米57304亩、马铃薯126866亩、牦牛420头、能繁母猪数量10879头、奶牛荷斯坦4756头、西门塔尔1464头、育肥猪19780只。省级补贴品种中药材36523亩(其中当归11131亩、党参23312亩、黄芪2080亩)、露地蔬菜15693亩、设施蔬菜钢架拱棚1128.9亩、设施蔬菜竹架拱棚1229.4亩、棚内蔬菜保险843.4亩、肉牛11434头、肉羊55662只、鸡24500只。一县一(多)品补贴品种百合8132亩、中药材育苗1095亩,柴胡、牛蒡子5147.5亩。涉及脱贫户23523户,涉及一般户31254户。所有承保品种由县财政承担脱贫户和2021年监测户应缴部分的50%。 2021年预算各级财政农业保险计划合计保费总额2456.4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402.53万元,省级财政补贴732.74万元,市级财政补贴118.04万元(已脱贫户补贴82.91万元、一般户补贴35.13万元),县级财政补贴849.23万元(已脱贫户补贴543.72万元、一般户补贴305.51万元),县财政承担已脱贫户自缴50%部分77.44万元,并承担经乡镇及主管部门认定的监测户自缴50%部分,已脱贫户自缴77.44万元,一般户自缴199.01万元。按愿保尽保原则,如实际投保中央、省级补贴和县财政配套需求超出本计划额度,由县级追加解决。 2021年乡镇承保计划资金分解表 单位:万元 乡镇名称 计划资金 乡镇名称 计划资金 乡镇名称 计划资金 洮 阳 103.71 八里铺 86.80 新 添 180.77 辛 店 151.63 太 石 206.69 中 铺 139.96 红 旗 238.29 上 营 232.71 峡 口 149.96 龙 门 112.31 窑 店 82.00 康家集 94.38 站 滩 85.28 漫 洼 102.08 连湾儿 105.49 玉 井 77.02 衙 下 213.74 南 屏 93.62 (三)保险责任 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动物疫病、植物病虫害、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造成农户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种养产业损失的风险予以保障。 (四)保险期限 马铃薯、玉米、中药材、柴胡、牛蒡子保险期限从承保日期开始到2021年12月31日。百合、中药材育苗保险期限为次年4月底,设施蔬菜棚体保险期限为1年,设施蔬菜和露地蔬菜保险期间为单茬生长周期,奶牛、牦牛、能繁母猪、肉牛、肉羊、育肥猪保险期限为1年,肉鸡保险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保险期限以保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五)承保机构 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最终确定洮阳、八里铺、新添、辛店、太石、中铺、红旗、站滩、漫洼、连儿湾、玉井、上营、峡口等13个乡镇的农业保险工作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洮支公司承办,衙下集、南屏2个乡镇的农业保险工作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洮县支公司承办,龙门、窑店、康家集3个乡镇的农业保险工作由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洮县支公司承办。 (六)工作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提供全县种养业基础数据等相关信息,建立健全防控工作体系。会同扶贫办、金融办具体负责指导和跟踪农业保险工作。 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农业保险工作养殖类品种的组织实施工作,提供全县养殖业基础数据等相关信息,做好养殖类参保品种动物防疫、耳标佩戴、查勘定损和无公害处理。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筹集县级配套资金,以及补贴资金的划拨和结算。同时,负责对承保机构开展农业保险的承保数据进行确认,指导各乡镇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 县扶贫办:提供辖区内脱贫户、2021年监测户信息,严格审核参加保险建档立卡脱贫户、2021年监测户,确保参保对象精准,为脱贫户参加农业保险给予资金保障,组织驻村帮扶干部,配合县农业农村局、财政部门和保险公司,帮助农户购买农业保险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县金融办:负责动态跟踪检查农业保险工作的宣传培训和推进情况,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组织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并加以协调解决。 县气象局:负责及时向社会发布天气信息,提醒农业生产经营者及时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免费为受灾脱贫户、2021年监测户提供气象灾害证明及相关服务,免费为投保的单位及个人提供气象灾害证明,免费提供气象灾害标准咨询服务。 县统计局(调查队):负责提供全县种养产业基础数据,配合提供农产品交易价格信息,协助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和承保机构等部门核实承保数据的真实性。 县物价所:建立农产品价格采集和发布机制,会同农业农村局、统计局、商务等部门权威发布农产品价格信息。 县审计局:负责做好全县保险补贴资金审计工作,防范虚假套取补贴资金。 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要求全力推动农业保险工作有序开展,与农户种养产业精准对接,确保对脱贫户、2021年监测户种养产业保险“一户一保”全覆盖。其他农户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应保尽保。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对口落实本方案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靠实乡镇农村金融工作站工作职责,由分管农业工作的副镇(乡)长负责,抽调财政、农技、扶贫、畜牧等站所人员,组成专门领导小组,安排落实保险工作的各项任务。乡镇指定专人负责汇总承保信息及核对工作,确保参保农户信息的准确性。 保险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农业保险的宣传工作,做好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承保工作,向被保险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承保和理赔服务,及时向财政、农业农村局报告保险承保和理赔情况,接受财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报备相关保险合同,制定投保清单,明确具体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农村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农业保险工作经费相关规定给予乡村农村金融工作室工作人员一定比例工作经费补贴。根据测产结果进行赔款理算,理算结果经农户签字,村委会盖章确认并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完毕后由保险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将赔款拨付到农户帐号。 村金融工作室:根据乡镇及相关部门安排开展本村农业保险工作,包括保险信息登记、保费收取、耳标的查验、承保公司理赔查勘、赔款到户等业务办理,确保对农户应保尽保、对脱贫户、2021年监测户增收产业精准对接,愿保必保。根据承保理赔和测产定损工作机制,确保“五公开、三到户”(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和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的监管要求落到实处。 (七)工作流程 各乡镇配合承保公司组织收缴保费——将收缴的保费及时交存财政所基本账户(附保险清单和进账单)——乡财政所将收缴的保费拨付到承保机构账户——各乡镇将清单和汇总表报农业农村局备案——承保机构账户出具保单(按农户出具保单)。 乡镇农户投保保险清单和汇总表纸质版均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并明确备注建档立卡户。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农财股、承保机构、乡镇政府各一份。 (八)承保时限 各乡镇务必于5月31日前完成我县开展的所有农业保险险种的承保工作。同时,政府进行投放的牛羊要做到边投放、边承保。各乡镇要及时跟进本区域内农业保险工作的推进情况,定期报送工作调度情况,每周四将本乡镇农业保险工作调度表上报县农业农村局。11月底上报乡镇年度农业保险工作总结及乡镇自查自验报告。 2021年4月15日—4月25日,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2021年4月26日—5月10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 2021年5月11日—5月31日,开展承保工作; 2021年5月31日下午6:00前,各乡镇将收缴资金打入承保机构专户(各乡镇所有承保品种农户自缴保费均入账到对应承办保险公司指定账户),此后系统关闭,我县农业保险承保工作结束。 |
|
| 责任编辑:县农业农村局 |
| 分享到: |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