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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2021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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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农作物秸秆作为优质的生物质能可部分替代和节约化石能源,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按热值测算,2吨秸秆相当于1吨标准煤,开发利用秸秆能源,可有效增加农村地区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通过秸秆综合利用,可有效地改善农村公共卫生环境,有助于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的局面,提高农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秸秆收集、储存、运输、加工可为农民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对于缓解资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应对气候变化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农业领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利国利民。 二、制定依据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农〔2021〕1号)和《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计发〔2021〕1号)下达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中央补助资金720万元,其中:秸秆燃料化利用465.5万元、秸秆肥料化利用6万元、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240万元,其他费用8万元。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现状,特制定《临洮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三、方案重点内容 (一)扶持培育秸秆固化加工企业,提升秸秆生物质燃料加工产能。 以甘肃鹏岩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临洮县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临洮县勤荣马铃薯购销农民专业合作社等3家企业(合作社)为重点,扶持企业引进先进的设备和工艺,新建、扩建生物质燃料加工生产线,提升农作物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加工产能,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为主+农户积极参与”的运行模式,对农户房前屋后随意堆置的农作物秸秆、柴草、枯枝烂叶等农村废弃物进行收集、贮藏、运输,加工生物质成型燃料,年新增农作物秸秆生物质燃料加工产能达到1.8万吨。 (二)推进养殖小区、中小型农业园区、农业企业生物质锅炉改造。 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积极推进秸秆成型燃料等燃料化利用技术,按照秸秆固化加工企业服务半径,采用“生物质燃料+专用锅炉”分布式取暖模式,在太石镇、辛店镇、新添镇、八里铺镇、洮阳镇、玉井镇、衙下集镇和南屏镇等8个乡镇的养殖小区、中小型农业园区、农业企业推广生物质专用锅炉,使供热面积达到71000平方米,由秸秆固化加工企业实行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冬季取暖清洁化。 (三)创建生物质清洁能源供暖示范点。 以安五路、边海路周边的太石镇三益村、大庄村、站沟村、安家咀村,洮阳镇闫吴家村、河口村、王家咀村、卧龙村、新荣村、边家湾村、木厂村、杨家店村等12个村为重点,筛选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的具备条件,接受能力强的农户,按照“生物质燃料+专用炉具”分散式取暖模式,确定500户农户,配套生物质专用炊事烤火炉500台,使供热面积达到25000平方米。按照“生物质燃料+专用锅炉”分布式取暖模式,确定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100户农户,配套生物质专用炊事采暖炉100台套,使供热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以村为单位开创建生物质清洁能源供暖示范点。 (四)建设秸秆收贮运体系。 结合全县种植实际、收集难度、运输距离、企业区域布局、加工利用成本等因素,按照“企业主导+农户参与”的运行模式,积极培育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搭建秸秆交易平台,实现秸秆收储和供应能力市场化,建立形式灵活多样的秸秆收储运运营模式。在太石镇、辛店镇、新添镇、八里铺镇、洮阳镇、玉井镇、衙下集镇和南屏镇等乡镇,依托乡镇建立8条秸秆收贮运回收产业链,每条收贮运回收产业链年收贮运秸秆3000吨以上,充分利用当地资源条件,由政府监管,探索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贮运加工产业链。加快培育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规模化秸秆加工利用企业进行兴建,或组织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农村经纪人选择交通条件便利、秸秆产量较大的乡镇,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领建秸秆储存规范化场所,配备秸秆收储运专业化装备,组建专业化秸秆收储运队伍,建立秸秆收储运平台,逐步形成商品化秸秆收储和供应能力,实现秸秆收储运的专业化和市场化,促进农作物秸秆后续利用。 (五)推广秸秆全量粉碎还田示范技术 构建区域农业资源循环利用模式,有序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示范,以秸秆全量粉碎还田、深松作业为主,示范推广秸秆直接还田利用、堆沤肥处理利用等肥料化处理利用技术。依托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在玉井镇、辛店镇等2个乡镇建设秸秆全量粉碎还田示范点,示范面积达300亩,处理利用秸秆600吨。 (六)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 做好项目管理,组织开展交流培训、媒体宣传报道、宣传资料印制发放、工作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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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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