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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5号代表意见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06 09:53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孙宝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废旧地膜回收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意见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县上出台政策的问题:2014年,甘肃省集中治理残留废旧农膜工作动员视频会议后,临洮县就及时成立了废旧农膜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临洮县集中治理残留废旧农膜实施方案》,完善了配套政策和措施。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级级有人管、层层有人抓。2017年,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充分调研后,修改了《临洮县集中治理残留废旧农膜实施方案》,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治理残留废旧农膜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各乡镇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开展工作,确保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取得实效。2019年,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县上制定印发了《临洮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与尾菜处理利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强化了组织领导。

      二、关于疏导废旧地膜回收渠道的问题:近年来,全县上下齐心协力,鼓励多方参与,通过项目支持和乡镇自建,共扶持培育1个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35个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分布在18个乡镇,发展废旧农膜回收、运输、处理从业人员达270余人,涵盖废旧地膜捡拾、回收、资源化利用等环节,基本消除了回收盲点和死角,实现了覆膜区域回收全覆盖。2020年,受疫情、银行贷款及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拉运加工地膜相对滞后。我局经过协调,进行贷款贴息,落实企业复工复产政策,该企业现处于运营状态,可对我县18个乡镇回收的废旧农膜及时进行拉运加工。

       三、关于提高废旧农膜回收率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抢抓春耕备耕期这个农膜回收的关键期,认真组织学习和宣贯《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和新修订的《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认清职责责任,善用、精用法律法规推动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临农发[2021]47号),《关于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临农发函〔2021〕18号),督促各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宣传月”活动、“废旧地膜回收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农户做好离田农膜的清理回收,积极开展废旧地膜“以旧换新”,减少了废旧地膜在田间地头、村庄周边、河道沟渠、道路沿线等重点区域随意堆放弃置,有效防范因农膜残留导致的耕地土壤污染和农村人居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通过加大投资,落实以奖代补政策,健全完善回收网络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废旧农膜的治理,为建设美丽乡村奠定基础。

      承 办 人:王建东

      联系电话:18893201090





责任编辑: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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