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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LT002/2021-00360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1-09-16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临洮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农村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9-16 10:13 信息: 县残联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残疾人照料服务工作规范化健康发展,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帮助他们克服社会认知、参与能力和自理能力方面的障碍,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根据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全省城镇和农村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试点方案》的通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范围及对象

对洮阳镇、八里镇、玉井镇、龙门镇100名持证且有照护需求的一二级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残疾人,包含有以上四类残疾的一二级多重残疾人,以及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开展日间照料(包含集中日间照料、邻里照护和居家照料服务)。

二、服务周期及标准

(一)服务周期:2021年7月开始,到2022年1月底结束。

(二)服务标准:每人每月300元补贴,邻里照护服务每月不少于4次,居家照料服务每月不少于2次。

三、服务内容

聚焦重度残疾人脱贫不解困问题的解决,注重残疾人个人生活质量。主要以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和指导残疾人正确使用辅助器具为主的照料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一是县残联和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照料服务需求摸底排查,研究制定服务对象评估分级措施。二是拟定服务对象,组织开展公示。三是县残联督促服务机构完成房屋租赁、设施建设和设备采购等。四是服务机构认真组织服务人员进行岗前照料服务业务培训,让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照料服务内容和残疾人基本的相关政策法规。

(二)实施阶段(7月15日至12月15日)。一是组织服务对象家属与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根据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制定详实可行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计划。二是服务机构按服务协议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三是对集中开展日间照料的服务对象在照料服务前要做健康检查,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当年度的健康状况证明书。

(三)验收阶段(12月15日至2022年1月20日)。一是服务机构在服务期间建立完善照料服务对象的档案和影像资料。二是服务机构在服务结束后,向县残联上报照料服务规范资料,工作总结并上报验收申请报告,县残联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验收。

五、资金来源及拨付方式

定西市财政局、定西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21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定市财社〔2021〕38号)下达阳光家园计划资金27.6万元(含农村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试点经费27.6万元),其中18万元用于日间照料服务,9.6万元用于日间照料集中服务的房屋租赁、设施建设和设备采购等。项目招标采购结束签订服务合同后拨付中标价的90%。项目实施结束验收合格后再拨付10%的结余资金。项目资金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到项目承接主体帐户。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残联成立以理事长为组长,副理事长、中标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项目专干、乡镇理事长和专职委员为组员的农村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服务机构应配备与其服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护理人员。

(二)健全工作机制。服务机构按照服务内容要求,做好服务工作,另做好邻里照护监护人的培训、监督服务到位情况、做好服务资料的收集、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制定照料服务指导性目录规范等内容。乡镇残联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与承接主体和服务对象要加强沟通协调,协助服务机构为服务对象拟定照料服务指导性目录,确定有效可行的服务内容。 

(三)严格监督管理。县残联要按规定公开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服务过程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弄虚作假现象,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大宣传力度。乡镇和项目实施主体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并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并参与残疾人照料服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同时,总结项目实施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一套可推广运用的工作模板。

附件1 临洮县残联农村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花名册

附件2 临洮县残联2021年农村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花名册.xlsx

临洮县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农村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边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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