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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1-02 10:32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吴早航、李平霞、吴银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提案”已收悉,感谢对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意见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遍布全县马铃薯、蔬菜、养殖、百合、中药材、花木林果等特色优势产业。为加强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升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促进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探索建立产业扶贫长效机制,2019年中共临洮县委办公室、临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临洮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9〕31号),2022年中共临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临洮县202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农领办发〔2022〕20号)。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山区药材洋芋饲草加百合,川坪蔬菜花木改饲促旅游,全县上下抓好劳务搞养殖”的产业发展思路,把合作社的规范提升与所在村主导产业以及全县产业发展布局紧密结合起来,围绕产业发展从合作社“组织机构、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可持续发展能力、带动成效”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提升。到目前全县2396家合作社中,运营规范的812家、运营较规范的1049家,运营一般的386家。今年全县计划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80家,培育创建合作社示范社50家,现已规范提升合作社26家。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期的生产发展优势,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三会”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技术规范等组织管理运行机制;强化宣传动员,进一步提升合作社的影响力,增强农户参与合作社共同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扩大合作社在发挥带动作用方面的辐射面;加大项目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尽最大限度的把支农项目向经营主体倾斜,整合各类支农项目,优先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主体;扩大财政贴息贷款面,重点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纳入信贷贴息贷款对象;切实谋划好产销对接。整合县直各相关部门、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等方面的力量,帮助合作社建立稳定的农产品销售渠道,支持合作社与产地批发市场和重点流通企业对接,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把销路打开,把销售订单签下来。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关心支持。

 

承 办 人:刘文祥

联系电话:2242225



责任编辑: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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