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鹏、郑大鹏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善龙门镇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提案”已收悉,感谢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意见提案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资金投入,购置环境整洁需要的设备问题。 今年年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印发了《临洮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临洮县农村人居环境“一重点两行动三革命一机制”百日集中攻坚行动方案》。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年的目标要求,全面实施“22211工程”,重点推进农村改厕、拆违治乱、村庄清洁、村庄绿化、垃圾治理、风貌改造等工作,为乡村振兴的推进实施营造良好氛围。一是龙门镇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充分发动群众对房前屋后、麦场等区域乱堆乱放的柴草秸秆进行清理,可依托兄弟乡镇现有的柴草打捆机、生物质燃料加工企业对清理的柴草秸秆进行加工转化,有效解决乱堆乱放的问题。二是有条件的行政村可利用闲置的村集体经济资金,投入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有效解决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的问题。三是依托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积极争取通村、通社道路硬化项目,对尚未硬化的农村道路进行硬化,解决群众的出行问题。 二、关于县上划拨资金的问题。 我局将积极向县政府申请人居环境整治资金,逐步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短缺难题。同时建议龙门镇将定临路、临渭路沿线行政村列入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名单,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投入,逐步解决农村人居环境资金短缺的问题,推动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档升级。 三、关于建立“政府引导,群众参与”的建设机制的问题。 我局将通过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督促龙门镇以村庄整洁、管理科学、乡风文明、生态和谐为目标,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凝心聚力发动群众,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通过定人员、定职责、定区域,推动村社干部、公益性岗位人员、群众三支队伍齐抓共管,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全力营造人居环境整治“人人有责、户户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形成“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设备、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 承 办 人:汤钊 联系电话:0932-5926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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