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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2-05-10 16:34 信息: 卫生健康局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临洮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县卫健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公共服务,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督促指导全县基本药物使用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职业病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监督落实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保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贯彻执行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

(九)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制定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贯彻执行中医药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落实中医药技术标准、机构建设标准和专科(专病)建设。负责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技术服务和行业准入、评价、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组织名中医培养和评选。与有关部门协同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发展的组织实施工作。推广普及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承。

(十二)负责全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四)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等的交办的工作任务。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史徽颖

内设股室:办公室、规划和信息股(项目办)、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医政医管股(维护患者权益股、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改办)、公共卫生与宣传教育股(健康教育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老龄健康办公室 、财务股、中医药股

通讯地址:临洮县洮阳镇文峰西1路13号

邮政编码:730500

办公电话:0932-2242576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责任编辑:杜向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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