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制定背景 按照全县产业发展需求,立足资源禀赋优势,以项目为支撑,支持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现鲜活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能力明显提升,产后损失率显著下降、商品化处理能力普遍提升、产品附加值大幅增长。通过不断提升冷链贮藏运输和错峰销售能力,推动鲜活 农产品销售更加顺畅,带动农民收入持续增加收入。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共临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临洮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临农领发〔2022〕15号)文件内容及《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甘肃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技术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补齐“三农”领域短板,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发展壮大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现结合我县产业发展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重点内容 (一)实施区域与数量 项目建设共需资金726万元,其中东西部协作第二批财政帮扶资金218 万元,用于在漫洼、中铺、新添、太石、玉井5乡镇新建果蔬保鲜库6座1700吨,在站滩、上营两乡镇新建马铃薯贮藏窖4座800吨,其余资金由合作社自筹。 (二)建设设施类别 1.果蔬保鲜库。在马铃薯、胡萝卜、大白菜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2.马铃薯贮藏窖。在苹果、高原夏菜、设施蔬菜等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 (三)补助标准 马铃薯贮藏窖3立方米容积折合1吨储藏能力,新建100吨通风贮藏库补助5万元,每增加50吨储藏能力增加补助资金2万元。单个建设主体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 果蔬保鲜库5立方米容积折合1吨储藏能力,也就是500立方米容积折合100吨储藏能力。新建100吨机械冷库补助资金12万元,每增加100吨储藏能力增加补助资金10万元,单个建设主体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四、建设期限 (一)申请申报阶段:5月3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完成申报、审核和公示等工作。安排专人,指导符合条件的合作社、企业进行申报项目,并按照条件进行县财政衔接资金对接,制定实施方案。 (二) 组织实施建设阶段:6-8月,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主体按照技术方案要求,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格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建设主体对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事项须全程留痕。建设主体在项目建设期间要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操作,否则一旦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严格验收考核:9月30日前,建设主体要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县农业农村局汇同财政部门完成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向实施主体兑付补助资金,并公示全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发放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