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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0:27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临洮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健推进,并通过公示栏、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并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规定。

(一)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实施质量。一是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及时间。二是进一步坚持我局常规工作一月一公开、重点工作及时公开的工作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有效发挥公示栏、黑板报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同时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三是公示举报、监督电话,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到位。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做好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力求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22年,我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设置了公共查询点3个,即交运局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交运局窗口、项目办公室。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极大地提升了我局党务政务公开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通过临洮县人民政府网公开信息12条,内容涉及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处理省12328热线咨询及投诉58件,县信访局转来信访件和领导信箱19件,接待咨询访问87人次,接听咨询电话376人次,工作人员均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公开答复,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三)用活服务群众新媒体 ,提升服务群众满意度。2022年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公开公示信息数29条。通过政府网站、临洮县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平台极大地提升了我局党务政务公开力度。一是提升了政务公开力度。通过微信平台把我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公布,在平台上收集公众意见为交通运输工作的实施提供参考,使我局的工作更加切合民心、贴近民意。二是提升了道路建设情况公开力度。公开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实时跟踪建设进度,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公布。让民众对我县农村道路的建设情况有更清晰的了解。三是提升了执行公开力度。主动公开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也予以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四是强化宣传。将党建、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依法行政等加强宣传,提高了宣传教育工作的影响力和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5

2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5

-129

17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35.2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股室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2、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3、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本局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没有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改进情况

1、加强监督和督办。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2、丰富公开形式。要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边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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