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临洮县2023年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奖补资金项目(第二批) 二、项目内容:根据《2023年定西市东西部消费协作奖励办法》(定市商发〔2023〕73号)和《临洮县2023年东西部消费协作奖励办法》(临商发〔2023〕27号)。按照奖补对象及标准对农特馆销售、“临洮珍好”品牌宣传推介活动、销售额进行奖补。 三、资金来源:根据《临洮县财政局关于划转2023年东西部协作第二批市级消费帮扶奖补资金的通知》(临财建划字〔2023〕45号)划转2023年东西部协作第二批市级帮扶资金48.9万元。 四、奖补标准: (一)农特馆销售奖励。青岛定西东西部协作结对以来,在东部地区设立且在临洮县商务局(东西部消费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东西部消费协作农特馆(“临洮珍好”展销中心),当年销售临洮农特产品1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其中2023年新设立的农特馆,当年销售临洮农特产品5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 (二)“临洮珍好”品牌宣传推介活动奖励。1.“临洮珍好进山东”主体展销活动。组织临洮县电商企业、农特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在青岛市举办“临洮珍好进山东”主题品牌推介展销活动,活动方案经县商务局同意备案,按照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金额为准)80%的标准给予组织企业一次性经费补贴,单场活动要求至少组织县内相关企业5家以上,活动时间不少于2天,补贴标准不超过5万元/次。2.产业小分队产销对接活动奖励。参加各行业部门组织的产业小分队到山东、青岛参加产销对接活动,走访当地意向采购单位5家以上,给予活动参加企业一次性奖励2000元/次,单个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1万元。3.参展奖励。积极参加国内各类大中型农特产品展示展销博览会(省级以上),宣传推广“临洮珍好”区域公用品牌及系列产品,要求有“临洮珍好”宣传物料和现场宣传活动资料,产品以“临洮珍好”系列产品为主,给予参展企业一次性奖励2000元/次,单个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1万元。 (三)销售奖励。在临洮县依法登记注册或县商务局备案,积极参与临洮县东西部消费协作工作的养殖企业、生产加工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农业合作社、电商平台、网店等市场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年内向山东销售临洮农特产品20万元以上的,按照多销多奖的原则按照年销售额对销售主体(企业、合作社、网店)进行奖励,帮助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我县农特产品的竞争优势,线上销售额以第三方交易平台后台数据为准(统计表或截图均可),线下销售额以销售发票为准,单个企业奖励资金不超过30万元,具体标准如下: 销往山东省内(除青岛外): 销售额20(含)万元-100万元的,按1%进行奖励; 销售额100(含)万元以上的,按1.5%进行奖励。 销往青岛市内: 销售额20(含)万元-100万元的,按1.5%进行奖励; 销售额100(含)万元以上的,按2%进行奖励; 五、实施时间:奖补销售额按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计算,第二批申请补助日期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 六、绩效管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东西部消费协作日常服务管理,确保东西部消费协作销售数据应统尽统、应奖尽奖,切实发挥好消费协作资金效益。县商务局组织消费协作资金绩效评价,重点评价东西部消费协作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形成消费协作利益链接机制等。 公示日期:2023年12月1日至12月5日。 监督电话:2244005 联系人:李云福 附件:临洮县2023年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奖补资金项目第二批奖励名单.xls 临洮县商务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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