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回应关切
号: LT002/2023-00028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3-02-03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临洮县商贸流通领域今冬明春促进经济高质量追赶发展一揽子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3-02-03 21:00 信息: 看临洮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1.着力支持重点企业。

一是进一步提升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对社会消费增长的贡献率,促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平稳增长,支持限额以上商贸企业高质量发展,对“限下升限上”的批零住餐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是促进购物中心、百货店等流通企业丰富服务业态,对县内集购物、休闲、餐饮、亲子等多种业态于一体,冬春两季开展时尚创意、品质生活、绿色智能等促消费活动,促进本地消费回流、吸引周边地区消费的大型商业综合体,一次性奖励80万元。

三是适应消费升级趋势,健全便民商业设施,优化便利店营商环境,推动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智能化发展,对冬春两季在市内新开设10间以上24小时连锁便利店的流通企业,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2.着力发展新型业态。

一是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消费,支持传统商业企业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对开展线上线下融合经营、冬春两季销售额增幅排名全市前10的限上零售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6万元。

二是加快餐饮企业数字化赋能,对充分发挥新业态优势、冬春两季营业额增幅排名全市前10的限上餐饮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是促进线上消费健康发展,推动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对冬春两季销售额排名全市前10的电子商务企业(网店),每户一次性奖励4万元。

3.着力突出重点行业。

一是促进新车消费,动员县内汽车销售企业开展大力度降价促销、展示展销活动;组织石油销售企业持续开展成品油、银行、保险、汽车联动促销,鼓励消费者办理加油充值卡。对冬春两季销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

二是促进家电家居家装消费,支持家电、家居、建材销售企业开展联合促销活动,发放多企业多门店通用优惠券吸引居民消费。对冬春两季销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的家电、家居、建材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

4.着力打造节会平台。

一是提升农村消费,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结合传统节日、农村庙会集会,组织开展民俗节、采摘节、赏花节、美食节等乡村特色促消费活动,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

二是抓住“双12”、元旦、春节、春季等消费旺季开展常态化促消费活动,进一步提升市场人气,释放消费潜力。

 5.着力培育消费品牌。

一是支持县内企业申报“中华老字号”“甘肃老字号”,冬春两季对经国家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品牌),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经省商务厅认定的“甘肃老字号”企业(品牌),每户一次性奖励3万元。

二是对冬春两季成功引进老字号品牌首店、商业品牌首店,并签订3年以上入驻协议的商业综合体和街区运营管理机构(业主或该商业场地实际经营单位),引进“中华老字号”或国际品牌首店(旗舰店)每个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引进“甘肃老字号”或本土品牌首店(旗舰店)每个给予3万元一次性补助。

6.着力加强民生保障。

一是对全县骨干保供企业(以2022年10月保供企业名录为准)冬春两季生活必需品库存量稳定在30吨以上的,每户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二是对全县应急保供中央厨房及餐饮企业(以2022年10月保供企业名录为准)冬春两季配餐量达到5000份以上的,每户一次性奖励2万元。

7.加大外贸企业扶持力度。

加大自营进出口企业扶持力度,对当年进出口额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自营进出口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8.大力发展跨境电商。

支持发展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推动"互联网+外贸"融合发展,鼓励电商企业建立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对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500万元的B2B(企业对企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200万元的B2C(企业对个人)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9.培育外贸综服企业。

抢抓东西部协作机遇,利用青岛等地商协会、办事机构平台,着力引进一批带动能力强、品牌知名度高的国内外大中型外向型企业入驻临洮。对首年服务企业6家以上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所服务企业业绩总额达到600万元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经省商务厅认定的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年度新增服务企业5家以上,所服务企业业绩总额达到1000万元的给予20万元奖励。

以上政策措施来源于《临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洮县今冬明春促进经济高质量追赶发展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临政办发〔2022〕158号)。



责任编辑:边娟花
分享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