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年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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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调整优化衔接资金管理机制,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探索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长效机制,增强统筹能力,推进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6〕22号)和财政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加大财政统筹整合投入机制,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和“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充分发挥好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全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根据中央安排部署,从解决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乡村振兴全面推进。2023年我县按照58个片区脱贫县整合使用中央和省级资金达到80%以上的要求,对财政涉农资金进行整合,整合资金优先用于支持我县产业发展,用于优势特色产业的资金比例按照不低于上年55.11%的规模进行安排部署。同时,中央、省级和市县衔接资金总量的60%以上用于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以上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主要用于培育和壮大我县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支持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项目建设,着力抓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培育做强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和打造产业集群、重大技术科技攻关、抓点示范等,做到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提升产业发展质量,为做大做强我县优势特色产业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其次,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位置,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两手抓,一体设计、一体推进。计划2023年打造4个省级示范村、7个市级示范村、5个县级示范村,使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根据财政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精神,2023年全县计划统筹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28178.8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涉农资金19945.39万元、省级财政涉农资金8023.44万元、县级财政涉农资金210万元。具体包括以下方面:1.原由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主管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902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74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0万元,共计22186万元; 2.原由县财政局主管的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95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补助省级资金925万元,共计1875万元;3.原由县林草局主管的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528.9万元; 4.原交运局主管的中央车辆购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3406万元; 6.原住建局主管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8.49万元,农村危房改造省级资金24.44万元,共计182.93万元。 四、资金安排 根据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需求确定整合资金投向,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主要重点安排用于特色蔬菜基地建设、肉牛羊产业繁育体系建设等农业生产发展,农村通社道路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管网延伸改造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培训补助等其他3个方面,具体安排如下: (一)农业生产发展项目38个,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5109.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1377.2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522.44万元,县级衔接资金210万元)。 1.“三类户”良种牛养殖奖补项目。总投资124万元,根据甘肃省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和《临洮县畜牧业高质量追赶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目标任务,按照“政府+银行+企业+合作社+脱贫户+保险”的“六位一体”产业模式,计划扶持有圈舍、有养殖基础和养殖意愿的“三类户”124户引进10月龄以上,体重在200公斤以上的良种西门塔尔等基础母牛124头(每户1头),每头补助10000元。 责任单位:县畜牧中心 2.“三类户”良种羊养殖奖补项目。总投资99.3万元,根据甘肃省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和《临洮县畜牧业高质量追赶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目标任务,计划扶持有圈舍、有养殖基础和养殖意愿的“三类户”119户引进7—8月龄以上,体重在30公斤以上的良种小尾寒羊、湖羊等基础母羊2124只(每户5只以上,最高不超过10只),每只补助1000元。 责任单位:县畜牧中心 3.“三类户”养殖暖棚奖补项目。总投资26.8万元,根据甘肃省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和《临洮县畜牧业高质量追赶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目标任务,计划扶持有意愿发展牛羊产业或扩大养殖规模的“三类户”新建30平方米以上标准化养殖暖棚67座(每户1座),每座补助4000元。 责任单位:县畜牧中心 4.“脱贫户”养殖暖棚奖补项目。总投资26.8万元,根据甘肃省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和《临洮县畜牧业高质量追赶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目标任务,计划扶持有意愿发展牛羊产业或扩大养殖规模的“脱贫户”新建30平方米以上标准化养殖暖棚483座(每户1座),每座补助3000元。 责任单位:县畜牧中心 5.“脱贫户”良种牛羊引进项目。总投资951万元,根据甘肃省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和《临洮县畜牧业高质量追赶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目标任务,按照“六位一体”产业发展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主体,一是扶持脱贫户中有养殖意愿、有能力的养殖户引进投放12月龄以上、250㎏以上、四代以上的西门塔尔良种基础母牛391头(每户1头);二是扶持脱贫户中有养殖意愿、有能力的养殖户引进7—8月龄以上、30㎏以上的湖羊、小尾寒羊等良种基础母羊2500只(每户5只以上,最高不超过10只)。县畜牧中心、乡镇人民政府、村集体、脱贫户签订四方协议,农户3户—5户形成联保,明确职责,投放基础母牛(母羊)按照活畜资产进行确权到村管理,归村集体所有。村级公示后,脱贫户向村集体缴纳每头牛2000元、每只羊200元保证金后,按村到中标主体挑选基础母牛(母羊),基础母牛每户1头,基础母羊每户5只以上,最多不超过10只。中标主体按村投放基础母牛(母羊)。投放期限为3年,期满后,投放的基础母牛(母羊)归还村集体,村集体返还保证金。农户重新申请,村委会通过“四议两公开”的方式重新确定扶持对象,对有养殖意愿、养殖基础的低收入农户投放基础母牛(母羊),达到扩群增量、滚动发展的目标。 责任单位:县畜牧中心 6.““三类户”百合脱毒种球繁育补助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按照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扶持“三类户”中有种植意愿、计划在新添、辛店、太石、中铺、上营等百合主产区实施百合“一分田”工程,扶持百合种植脱贫群众改良百合品种、提高百合品质、增加产量,其中:对“三类户”培育百合脱毒种球每粒补助2元,对脱贫户培育百合脱毒种球每粒补助1.5元,每户最高补助1000粒。由村、乡镇组织自验,县级抽验合格后,按照一卡通形式对“三类户”进行奖补。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7.脱贫户马铃薯原原种繁育“一分田”工程。总投资500万元,按照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扶持“三类户”中有种植意愿、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计划支持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繁育马铃薯陇7、陇10、陇12、陇14、青9、冀张薯12号等脱毒原原种4000亩(1666万粒),每粒补助0.3元(每户500粒起),每户补助原则不超过2000元,繁育的原种由供种企业回收。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8.洮阳镇边家湾村设施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236万元,计划在洮阳镇边家湾村集中连片新建双层钢架大棚100座4万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50元,并配套砂化3.5-4米宽产业路1.2公里,砂化2米宽产业路面1公里,衬砌产业灌溉渠系2公里。项目由村集体集中统一规划建设,钢架大棚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农户或合作社以租赁的方式经营,并与村集体签订租赁协议,收益资金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三类户”种植免大棚租赁费。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9.洮阳镇卧龙村设施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240万元,按照中药材“百千万工程”,计划在洮阳镇卧龙村集中连片新建双层钢架大棚100座4万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50元,并配套砂化4米宽产业路1公里,砂化2米宽产业路1公里,衬砌产业灌溉渠系1.5公里,土地平整70亩46666平方米。项目由村集体集中统一规划建设,钢架大棚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农户或合作社以租赁的方式经营,并与村集体签订租赁协议,收益资金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三类户”种植免大棚租赁费。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0.新添镇三十里墩村设施蔬菜基地项目。总投资712万元,计划在新添镇三十里墩村集中连片新建双层钢架大棚310座12.4万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50元,并配套硬化3.5米宽产业路0.9公里,衬砌产业灌溉渠系3公里,砂化2米宽产业路2.2公里。项目由村集体集中统一规划建设,钢架大棚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农户或合作社以租赁的方式经营,并与村集体签订租赁协议,收益资金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三类户”种植免大棚租赁费。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1.新添镇黄家坪村设施蔬菜基地项目。总投资489万元,计划在新添镇黄家坪村下董家片区新建双层钢架大棚200座8万平方米,土地碎片化治理164亩、填方1万立方米,配套砂化5米宽产业道路1.2公里,3米宽的砂化产业道路2.1公里,衬砌产业灌溉渠系3公里。项目由村集体集中统一规划建设,钢架大棚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农户或合作社以租赁的方式经营,并与村集体签订租赁协议,收益资金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三类户”种植免大棚租赁费。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2.辛店镇辛店村设施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831万元,计划在辛店镇辛店村集中连片新建双层钢架大棚350座14万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50元,并衬砌产业灌溉渠系1公里,硬化3米宽产业道路1.6公里,砂化产业道路2公里等。项目由村集体集中统一规划建设,钢架大棚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农户或合作社以租赁的方式经营,并与村集体签订租赁协议,收益资金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三类户”种植免大棚租赁费。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3.太石镇南门村设施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417万元,计划在太石镇南门村集中连片新建双层钢架大棚200座8万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50元,并配套衬砌U40产业渠道0.8公里,砂化3米宽产业路1.2公里,并进行土地碎片化治理150亩。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4.太石镇水泉村设施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430万元,计划在太石镇水泉村集中连片新建双层钢架大棚200座8万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50元,并配套砂化产业路1.5公里,衬砌U40产业渠道2.1公里,进行土地碎片化治理80亩。项目由村集体集中统一规划建设,钢架大棚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农户或合作社以租赁的方式经营,并与村集体签订租赁协议,收益资金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三类户”种植免大棚租赁费。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5.红旗乡富业寺村设施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578万元,计划在红旗乡富业寺村集中连片新建双层钢架大棚260座10.4万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50元,并配套衬砌产业灌溉渠道3公里(含修建过水涵管1处)砂化3米宽产业路2.5公里,土地碎片化治理130亩。项目由村集体集中统一规划建设,钢架大棚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农户或合作社以租赁的方式经营,并与村集体签订租赁协议,收益资金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三类户”种植免大棚租赁费。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6.玉井杨家台村设施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277.19万元,计划在玉井镇杨家台村集中连片新建双层钢架大棚100座4.04万平方米,其中设施蔬菜大棚92座3.68万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50元;食用菌大棚8座0.397万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130元,并配套砂化2.5-3米宽产业路0.5公里,衬砌U30产业灌溉渠道1.5公里,修建排水渠60米(含过车盖板),埋设上水管网1500米,修建雨篦子雨水井8个,土地化碎片治理20亩。项目由村集体集中统一规划建设,钢架大棚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农户或合作社以租赁的方式经营,并与村集体签订租赁协议,收益资金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三类户”种植免大棚租赁费。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7.八里铺镇设施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380.7万元,计划在八里铺镇集中连片新建双层钢架大棚150座6万平方米, 其中白茨湾村100座、孙家大庄村50座,每平方米补助50元,并配套砂化3米宽产业道路1.3公里,砂化2.5米宽产业路2公里(含过水路面1处),衬砌U60产业灌溉渠道2公里,修建U40产业灌溉渠道2.1公里。项目由村集体集中统一规划建设,钢架大棚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农户或合作社以租赁的方式经营,并与村集体签订租赁协议,收益资金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三类户”种植免大棚租赁费。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8.峡口镇峡口村设施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212万元,划在峡口镇峡口村新建双层钢架大棚100座4万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50元,并配套修建产业灌溉渠道1公里。项目由村集体集中统一规划建设,钢架大棚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农户或合作社以租赁的方式经营,并与村集体签订租赁协议,收益资金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三类户”种植免大棚租赁费。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9.衙下集镇紫松村设施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133万元,计划在衙下集镇紫松村新建双层钢架大棚50座2万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50元,并配套砂化2.5-3米宽产业路1.5公里,衬砌产业灌溉渠系2公里。项目由村集体集中统一规划建设,钢架大棚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农户或合作社以租赁的方式经营,并与村集体签订租赁协议,收益资金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三类户”种植免大棚租赁费。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0.连儿湾乡连湾村双层钢架大棚建设项目。总投资60万元,计划在连儿湾乡连湾村新建双层钢架大棚30座1.2万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50元。项目由村集体集中统一规划建设,钢架大棚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农户或合作社以租赁的方式经营,并与村集体签订租赁协议,收益资金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三类户”种植免大棚租赁费。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1.连儿湾乡羊嘶川村双层钢架大棚建设项目。总投资40万元,计划在连儿湾乡羊嘶川村新建双层钢架大棚20座0.8万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50元。项目由村集体集中统一规划建设,钢架大棚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农户或合作社以租赁的方式经营,并与村集体签订租赁协议,收益资金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三类户”种植免大棚租赁费。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2.漫洼乡广丰村设施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189万元,计划在漫洼乡广丰村集中新建双层钢架大棚75座3万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50元,并配套修建500方蓄水池1座,砂化2.5米宽产业路1.5公里。项目由村集体集中统一规划建设,钢架大棚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农户或合作社以租赁的方式经营,并与村集体签订租赁协议,收益资金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三类户”种植免大棚租赁费。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3.漫洼乡漫洼村双层钢架大棚建设项目。总投资53万元,计划在漫洼乡漫洼村新建双层钢架大棚25座1万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50元,并配套砂化3米宽产业路0.5公里。项目由村集体集中统一规划建设,钢架大棚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农户或合作社以租赁的方式经营,并与村集体签订租赁协议,收益资金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三类户”种植免大棚租赁费。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4.油菜标准化种植基地(乡村旅游)项目。总投资66万元,计划在南屏、玉井、衙下、洮阳、八里铺、辛店、峡口、上营、龙门、连儿湾、康家集、窑店、漫洼等乡镇。打造休闲观光特色农业,探索“乡村旅游+农业”相结合的旅游产业发展模式,打造一批田园乡村和休闲旅游乡村,发展油菜花标准化种植6600亩,平均亩产油菜180公斤以上,总产118.8万公斤,可加工生产食用油19.8万公斤,通过自给可节省购买成本396.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带动川坪区及洮河湿地公园沿线、普银路沿线农户发展壮大特色产业种植,结合乡村旅游,打造休闲观光特色农业,增加乡村旅游收入,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5.特色产业种植基地产业路建设项目。总投资312万元,全面解决耕种条件差,农业生产道路出行、农产品运输困难造成土地撂荒的问题,计划在八里铺镇、新添镇、辛店镇、中铺镇、上营乡、站滩乡、玉井镇、南屏镇、连儿湾乡拓宽砂化产业路44.6公里,每公里补助7万元(含拓宽压实整平路肩),其中:拓宽砂化玉井镇苟家评、袁家湾马铃薯产业路4公里,拓宽砂化南屏镇荣丰、光明村冬小麦产业路4公里,拓宽砂化连儿湾乡连儿湾村、王西湾村马铃薯产业路5公里,拓宽砂化站滩乡站滩村、井儿沟、五脏沟村马铃薯产业路6公里,拓宽砂化上营乡漫坪村、窑坡村当归产业路4公里,拓宽砂化辛店镇朱家沟村、欧黄家村马铃薯产业路5.6公里,拓宽砂化新添镇曹家河村马铃薯产业路4公里,拓宽砂太石镇张家岭村百合产业路4公里,拓宽砂化峡口镇普济寺村菜花产业路4公里,拓宽砂化八里铺镇高庙村党参产业路4公里。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6.特色产业设施基地水利提灌项目。总投资438万元,为全面解决配套建设特色产业设施基地水利提灌工程老化,年久失修、不能正常发挥作用,计划新建太石镇上咀村50平米泵房1座,铺设管道(直径33cm)150米,开挖土方及工程安装配套上水设施等;新建洮阳镇边家湾村提灌工程1处,配套泵房、水泵、管网1500米,配套上水等设施设备等;改造提升南屏镇石晶岩村提灌工程,建设30平方米的泵房1座,配套立式水泵2台及泵房进水口引水渠等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南屏镇靳家泉村提灌工程,配套上水等设施设备等;新建晨钟村进水口1座、衬砌引水渠系600米、更换机电设备2台套、更换上水管道170米;新建洮阳镇杨家店村建设提灌取水口1处,覆盖解决杨家店、车刘家、李范家、闫吴家村6000亩土地灌溉,东五里铺村提灌改造提升工程维修改造管线400m,更换清水泵4台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7.特色产业种植基地配套灌溉渠系建设项目。总投资400万元,计划配套建设特色产业种植基地U30-40灌溉渠系衬35.1公里,其中红旗乡牟家村设施蔬菜基地衬砌渠道2公里,新添镇孙家蒜苗基地产业渠道衬砌0.8公里,上街村设施蔬菜基地修建渠道0.8公里,八里铺孙家大庄设施蔬菜基地渠道衬砌2公里,张家庄村设施蔬菜基地渠道衬砌2.5公里,洮阳镇闫吴家村大白菜基地渠道衬砌2.2公里,李范家马铃薯种植基地渠道衬砌2公里,南园村早熟马铃薯基地渠道衬砌1.2公里,洮丰村设施蔬菜种植基地渠道衬砌0.3公里,衙下集镇联合村蔬菜种植基地渠道衬砌3公里,杨家河村马铃薯种植基地渠道衬砌4.3公里,玉井镇店子村设施蔬菜基地渠道衬砌6公里,辛店镇雷赵前村胡萝卜基地渠道衬砌2公里,太石镇太石村甘蓝种植基地渠道衬砌2公里,站沟村早熟马铃薯种植基地渠道衬砌1公里,八里铺二十铺村蔬菜基地新建U40排水渠1.3公里,U60排水渠1.2公里,埋设Ф400水泥函管128米。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8.临洮县2023年易地搬迁安置点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计划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利用有意愿的农户、村委会等主体的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户均利用有效屋顶装机约15千瓦,总装机容量约3750千瓦,并配套建设专用变压器及相关线路。项目建成后资产全部归村集体所有。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以为脱贫户、一般户每年增收1875元、1500元以上,而且增加村集体收入每年至少7.5-11.25万元以上,收益期20年。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29.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项目。总投资1811.83万元,计划对衙下集镇666户2782.5万元,洮阳镇477户2230.2万元,辛店镇463户2134.8万元,南屏镇451户1957.6万元,太石镇420户1843.1万元,玉井镇394户1892万元,八里铺镇370户1640.7万元,上营乡331户1565万元,窑店镇322户1489.9万元,新添镇307户1472.9万元,康家集乡295户1291.2万元,连儿湾乡293户1256.98万元,峡口镇279户1103万元,站滩乡262户1242万元,中铺镇239户916.5万元,漫洼乡194户934.1万元,龙门镇181户818万元,红旗乡126户615万元。通过对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中有贷款发展产业增收需求的继续落实小额信贷政策,并给予贴息补助,充分发挥小额信贷作用 ,撬动银行资金加大投入,切实满足脱贫人口信贷需求,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30.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补助项目。投资300万元,对2018年以来的脱贫家底符合贷款条件且享受了小额信贷的1559户5400万元贷款继续给予贴息补助。具体按照定西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人行定西中支、市扶贫办和市政府金融办《关于印发定西市扶贫小额信贷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定银保监发【2020】9号)文件执行。通过金融帮扶,有效带动县域18个乡镇187个脱贫村、136个其他村农户信贷贴息,涉及1756个脱贫户、监测户发展种植、养殖、“五小产业”等生产经营性活动,有效解决农民发展产业资金短缺的问题。充分发挥小额信贷作用,撬动银行资金加大投入,切实满足脱贫人口信贷需求,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县金融办 31.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续贷)贴息补助项目。总投资83万元,计划对2018年以来的脱贫人口375户享受的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续贷1246.85万元给予贴息补助。按(甘政办发〔2018〕70号)和(临脱贫领办发〔2019〕61号)文件执行。其中太石镇122户421.6万元,南屏镇90户376.9万元,中铺镇64户184.85万元,龙门镇58户158.2万元,窑店镇21户58万元,康家集乡18户42.5万元,辛店镇2户4.8万元。充分发挥小额信贷作用 ,撬动银行资金加大投入,切实满足脱贫人口信贷需求,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32.牛羊产业发展贷款贴息补助项目。总投资415万元,根据甘肃省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和《临洮县畜牧业高质量追赶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目标任务,计划对全县新型经营主体和养殖户银行贷款资金用于牛羊良种引进、圈舍改造等方面的给予贴息补贴。一是对县内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机制健全、带动效果好的通过金融机构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壮大产业规模,贷款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贴息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对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订单生产、保护价收购、吸纳就业、饲草订单收购,土地流转等方式直接带动10户及以上农户(其中脱贫及防返贫监测群众不少于5户),给予贷款40%的贴息补助;对新型经营主体直接带动20户及以上农户(其中脱贫及防返贫监测群众不少于10户),给予贷款50%的贴息补助;对新型经营主体直接带动30户及以上农户(其中脱贫及防返贫监测群众不少于15户),给予贷款60%的贴息补助。二是对牛羊养殖户申请发放的牛羊产业发展贴息贷款,贷款总额度不超过30万元,给予60%的贴息补助。 责任单位:县畜牧中心 33.良种示范推广项目。总投资471万元,为改善推广农作物优良品种,扩大作物种植规模,提升振兴种子种业工程。在全县18个乡镇推广优质高产新品种陇7、陇10、豫豫、金穗306、宁春4号等841吨。通过良种推广,改善推广农作物优良品种,扩大作物种植规模,提高作物产量,实现农民收入稳步增长,亩产量可增加80-100公斤,经济效益显著。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4.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131万元,在全县14个乡镇择优选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较好的服务组织实施连片作业,解决撂荒地进行复垦、复种,种植马铃薯等粮食作物6550亩,每亩补助200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5.临洮县村级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项目在龙门、康家集、新添、辛店、红旗5个乡镇的5个村实施,新建农机合作社5个,每个合作社安排资金100万元,用于机具购置,共计50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在经济、社会和生态方面产生效益。经济效益:一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合作社建成后,至少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二是节约劳动成本。三是促进转移就业。社会效益:一是村组织引领,助推产业发展。二是有效解决无人种地的问题。三是推广应用新技术提高机械化率。四是提高服务能力,实现农业增效。生态效益:深松整地可以打破土壤结构,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防止土壤盐碱化,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项目采取联农带农机制,通过“村党支部+农机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推行“党建+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一是对本村群众低于市场价作业;二是加大技术带动培训力度;三是不断带动产业调整升级发展;四是不断带动村集体经济和产业发展正循环。 责任单位:临洮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36.良种肉牛引进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根据甘肃省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和《临洮县畜牧业高质量追赶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目标任务,按照“六位一体”产业发展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主体,扶持信誉良好、发展潜力达、达到“五化”标准的基础户、示范户、标兵户引进投放12月龄以上、250㎏以上、四代以上的西门塔尔良种基础母牛750头。县畜牧中心、乡镇人民政府、村集体、农户签订四方协议,农户3户—5户形成联保,明确职责,投放基础母牛按照活畜资产进行确权到村管理,归村集体所有。村级公示后,基础户、示范户、标兵户向村集体缴纳每头牛2000元保证金后,按村到中标主体挑选基础母牛,基础户每户1头牛、示范户每户2头牛、标兵户每户3头牛。中标主体按村投放基础母牛。投放期限为3年,期满后,投放的基础母牛归还村集体,村集体返还保证金。农户重新申请,村委会通过“四议两公开”的方式重新确定扶持对象,对有养殖意愿、养殖基础的低收入农户投放基础母牛,达到扩群增量、滚动发展的目标。 责任单位:县畜牧中心 37.潘家庄村产业园区排水设施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48万元,计划在潘家庄产业综合体新建主排水沟510m,建设田间排水沟732m,埋设排水花管1063m,并配套其他附属设施等。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8.中药农药世创植丰宁示范推广项目。2023年中药农药“世创植丰宁”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10万元,在洮阳、八里铺、新添、辛店、太石、红旗、峡口、上营、漫洼、连儿湾、站滩、窑店、康家集、龙门、玉井、衙下、南屏等17个乡镇,示范面积17500亩,示范点75个。预防马铃薯晚疫病,蔬菜、中药材等病虫害发生,调节马铃薯生长,减少化肥使用,促进绿色发展。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个,安排资金12612.81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111.81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501万元)。 1.乡村建设示范村建设项目。总投资2775万元,计划将洮阳镇车刘家村、王家咀村,峡口镇党家墩村,新添镇潘家庄村等4个村打造成为乡村建设省级示范村,每个村补助资金300万元;将洮阳镇杨家店村、卧龙村,新添镇南坪村,龙门镇东三十里铺村,红旗乡牟家村,辛店镇裴家湾村,玉井镇杨家台村等7个村打造成为乡村建设市级示范村,每个村补助200万元;将洮八里铺镇白茨湾村、新添镇孙家村打造成为乡村建设县级示范村,每个村补助100万元。主要实施以“一修二建三改四提升”为主的示范工程,围绕提升人居环境、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建设内容打造省市县乡村示范村,具体参照《临洮县2023年持续推进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实施方案》执行。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2.住房安全保障提升项目。总投资500万元,计划实施“六类重点对象”房屋200户,具体为洮阳镇4户10万元、八里铺镇22户55万元、康家集乡6户15万元、玉井镇13户32.5万元、衙下集镇38户95万元、南屏镇2户5万元、新添镇47户117.5万元、辛店镇2户5万元、太石镇4户10万元、红旗乡7户17.5万、上营乡23户57.5万元、窑店镇5户12.5万元、峡口镇7户17.5万元、龙门镇13户32.5万元、中铺镇2户5万元、连儿湾乡3户7.5万元、漫洼乡2户5万元。通过对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户、其他脱贫户这“六大类重点对象”农房抗震改造资金补助,改善了居住环境,农户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得到了充分体现。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临洮县小型集中供水水源改造及农村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该项目总投资77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改造老旧管网130.095公里,新建检查井125座,新建调蓄池10座。项目涉及全县18个乡镇87个行政村,受益人口28262户110408人,其中脱贫户(监测户)8013户31600人。项目建成后,将全面提高受益区群众个供水保障能力,为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强力支撑。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4.2023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安排整合资金7907.81万元。计划八里铺镇硬化道路13.325公里、红旗乡硬化道路2.585公里、康家集乡硬化道路35.27公里、连儿湾乡硬化道路53.155公里、龙门镇硬化道路34.738公里、漫洼乡硬化道路6.175公里、南屏镇硬化道路8.016公里、上营乡硬化道路6.205公里、太石镇硬化道路5.588公里、洮阳镇硬化道路2.909公里、峡口镇硬化道路16.164公里、辛店镇硬化道路12.619公里、新添镇硬化道路9.042公里、衙下集镇硬化道路24.505公里、窑店镇硬化道路54.437公里、玉井镇硬化道路15.507公里、站滩乡硬化道路30.648公里、中铺镇硬化道路3.7公里。项目的实施为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差距,改善各乡镇现有交通情况,解决群众出行问题,为助推乡村振兴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县交运局 5.临洮县2023年中央财政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该项目总投资400万元,计划在太石镇前地湾村,豁岘村,辛店镇里头沟村,马衔山国有草场的退化草原生态修复20000亩。改善区域草原生态环境,提升东北部山区人饮工程水源涵养区功能。项目区草原植被综合盖度预计从45%提升到65%,植被的草群平均高度由12cm提高到25cm。 责任单位:县林业和草原局 6.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项目。投资260万元,对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投资有限公司承接的搬迁项目专项贷款给予贴息,以减轻我县“十三五”搬迁群众经济负担,防止因资金筹措成本高造成返贫风险,同时保障搬迁群众城区稳定居住。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三)其他方面项目1个,安排资金456.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56.3万元)。 1.“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培训补助项目。总投资456.3万元,计划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实施“雨露计划”培训3042人,每人每学期补助1500元。通过资助、引导和支持农村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促进稳定就业,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增收的目标。通过对3042户脱贫家庭“两后生”培训,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学到一技之长,达到培训1人输出1人的目的。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五、责任分工1.县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负责梳理归集列入整合范围的专项资金;完善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支持重点,确保资金整合后各项资金及时划转到位,并对行业主管部门资金安全规范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有关资金数据进行统计汇总、绩效管理等工作。 2.县乡村局。负责牵头制定、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和衔接资金使用方案编制;负责雨露计划培训补助项目、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项目、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补助项目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实施、验收和绩效目标录入及绩效自评等工作;牵头编制全县涉农整合资金实施方案和中期调整方案。 3.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三类户”百合脱毒种球繁育补助项目、脱贫户马铃薯原原种繁育“一分田”工程、洮阳镇卧龙村设施蔬菜基地建设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产业发展项目和农业产业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的实施、验收和绩效目标录入及绩效自评等工作;牵头审核汇总各行业主管部门农业生产发展类项目,同时,按照三年行动倍增计划编制全县涉农整合资金实施方案中涉及产业发展类项目。 4.县林草局。负责临洮县2023年中央财政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的实施、验收和绩效目标录入及绩效自评等工作。 5.县畜牧中心。负责“三类户”良种牛、羊养殖奖补项目、“三类户”养殖暖棚建设补助项目等项目的实施、验收和绩效目标录入及绩效自评等工作。 6.县交运局。负责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的实施、验收和绩效目标录入及绩效自评等工作。 7.县水务局。负责小型集中水源改造及农村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的实施、验收和绩效目标录入及绩效自评等工作。 8.县发改局。负责易地搬迁安置点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项目项的实施、验收和绩效目标录入及绩效自评等工作。 9.县金融办。负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项目的实施、验收和绩效目标录入及绩效自评等工作。 10.县住建局。负责住房安全保障提升项目的实施、验收和绩效目标录入及绩效自评等工作。 11.定西市生态环境局临洮分局。负责临洮县2023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的实施、验收和绩效目标录入及绩效自评等工作。 12.县人社局。负责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的实施、验收和绩效目标录入及绩效自评等工作。 13.县科技局。负责2022年度中药农药世创植丰宁示范推广项目县级配套项目的实施、验收和绩效目标录入及绩效自评等工作。 14.乡镇。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具体实施工作;做好涉农项目资金的村级及乡镇公告公示等工作;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在本辖区内的扶贫项目实施及验收工作。六、保障措施1.加强领导,构架协作高效的工作联动机制。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乡村振兴、财政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乡村振兴、财政、发改、审计、水务、农业农村、林草、交运、畜牧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财政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将整合项目及资金建立台账,向相关单位发出项目整合告知书,并按照需要定期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合项目及资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和规范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在财政局确定整合资金计划整合资金规模后,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任务需求,按照“轻重缓急”,确定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安排资金。 2.加大投入,形成渠道多样的资金投入机制。一是建立稳定的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安排落实好县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预算;二是积极探索和完善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物抵资等整合方式,突出财政衔接资金的导向作用,积极撬动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民间资本投入巩固脱贫攻坚工作,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精准扶贫工作;三是着力加大宣传力度,落实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扶持优惠政策,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作为项目建设的主体作用。 3.加强监管,建立透明规范的资金监管机制。一是加强项目管理。积极推行衔接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项目法人负责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制,确保整合资金项目规范实施;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对整合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靠实项目资金管理责任;三是发挥财政、审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对各类涉农整合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及时进行审计检查,确保规范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强化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资金绩效评价作为党委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效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对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的过程。评价及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保障、项目管理和使用成效等方面的情况。通过自评、委托专家评价、第三方实地评价、各类问题整改和日常监管等进行综合评价,强化我县整合资金绩效管理水平,为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提供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成效的基础数据,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决策和分配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通过不断完善和强化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现将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7日-2023年4月27日 监督电话:2242153 临洮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上报文件.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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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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