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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2023年“绿满临洮”全民绿化行动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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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推进“绿满临洮”全民绿化行动,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绿满陇中”行动—2023年全市城乡造林绿化会议精神,按照“城市做园林、农村做生态”的思路,加快实施林草重点工程,全力开展全民绿化行动,强力推进城市生态加密工程,坚持政府引导、广泛参与,科学设计、适地适绿、以水定林、质量优先的绿化原则,大力推进“绿满临洮”行动,紧盯“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开窗有景、出门见绿”的绿化目标,努力构建生态宜居休闲城市和美丽乡村,为全县追赶发展、争先进位厚植绿色底蕴。 二、目标任务 完成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等林草重点工程9.05万亩,全民义务植树320万株,城区生态绿化加密19.02万平方米,栽植各类绿化苗木87.36万株。 三、重点任务 (一)重点工程 精心实施造林绿化重点工程,全年完成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9.05万亩,完成投资5296万元。其中林业重点工程7.1万亩,完成投资3846万元;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1.95万亩,完成投资1550万元。一是实施甘肃省定西市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项目,在辛店、新添、峡口等11个乡镇完成人工造林2.0万亩,在八里铺、连儿湾、窑店等10个乡镇完成退化林修复2.0万亩,在辛店镇完成退化草地改良1.0万亩,机械围栏20公里,完成投资3226万元。二是实施东西部协作青岛林项目。在洮阳镇高标准、高规格建成青岛林0.1万亩,完成投资120万元。三是实施临洮县中央财政退化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在马啣山全境修复治理退化草原2.0万亩,完成投资400万元。四是实施牛头沟小流域和改河沟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由县水保站组织在太石镇牛头沟、辛店镇改河沟流域建成水土保持林1.95万亩,完成投资1550万元。五是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对上年度和历年造林质量不高的地段进行“回头看”,完成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程1.2万亩。 (二)城市生态绿化 实施城市生态绿化加密工程19.02万平方米,其中草坪9.4335万平方米、草花4.3592万平方米、绿篱5.2273万平方米,栽植各类绿化苗木87.36万株,其中乔木0.78万株、灌木86.48万株。以滨河东西路、北外环路、高速公路口、秦汉北路、洮之苑、文峰北路、校场路、华城大道、唐人街、锦绣巷等路段为重点,由住建局和园林中心负责城区公共区域绿化加密,各住宅小区、单位庭院积极配合,落实住宅小区绿化加密,卫健局负责医疗卫生系统单位绿化加密,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绿化加密工作。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大绿化投入,确保绿化加密工程顺利实施。城区公共区域绿化加密及生态工程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解决,单位院内及住宅小区绿化加密由相关单位自筹资金。坚持管种结合、重在管理的方针,严格施工操作规范,严把苗木质量、土壤、种植等关键环节,做到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实行网格化、数字化、精细化管理,加强日常监督考核,切实提高管理实效,确保成活率和绿化景观效果。实施绿化养护市场化运作模式,降低养护管理成本,提高绿化管护效果,增加绿化景观特色。 (三)县直机关单位植树 以洮阳、八里铺、新添等乡镇东西面山为重点,划定全县126个县直机关及驻临单位、城区学校、医院等责任单位植树区域,分别由县委办、政府办、卫健局、教育局、退役军人局、金融办、农业农村局、政法委等8个牵头部门牵头,采用“三年包干”的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全年计划完成面山绿化提升改造0.23万亩,栽植丁香、侧柏、紫叶稠李、紫穗槐、云杉、红叶李等高标准景观树种8.3万株,其中今年栽植任务7.4万株,补植上年度任务0.9万株。 (四)乡镇义务植树 全县18个乡镇完成义务植树311.7万株,其中建成义务植树示范点18个5427亩,栽植行道树260公里,完成“四旁”植树238.5万株。 1.义务植树示范点。各乡镇组织乡镇全体干部职工(包括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和在乡镇辖区内办公的其它单位)和辖区适龄公民,以乡镇面山为主,自主选择适宜区域,通过参与整地造林、抚育管护、认种认养、捐资捐物等形式投身示范点绿化建设,实现义务植树“工程化、标准化、规模化”。年内每个乡镇完成300亩以上绿化示范点18个,完成造林5427亩。 2.行道树栽植。各乡镇以省道和县乡公路及村社道路为重点,通过清理枯死苗木、抚育原有树种、加密彩叶树种、补植大规格园林绿化苗木等方式,形成乔、灌、草立体复层的绿化带,全面提升道路绿化质量,逐步建成“布局合理、结构完整、层次丰富、功能齐全”的生态廊道特色景观。年内完成道路绿化260公里。 3.“四旁”植树。各乡镇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鼓励引导群众按照“应栽则栽、应绿尽绿”的要求,在进村入户主干道、农村空闲地、沟渠坑塘、房前屋后等重点区域,结合地形、绿化效果等因素选择经济宜栽树种,进行“四旁”义务植树。“村旁”植树以村部、文化广场、群众聚集场所为主要区域,加大绿化力度,提升村庄绿化水平。“宅旁”植树以“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为主,做到经济适用、美观舒适。“水旁”植树以“清水”“活水”为目标,科学配置树木,固堤护坡、涵养水源。“路旁”植树要加大通村通社硬化道路行道树栽植补栽力度。特别是省、市、县乡村振兴示范村,村庄绿化要做到乔、灌、花、草合理配置,山区村绿化覆盖率15%以上,坪区村绿化覆盖率20%以上,川区村绿化覆盖率25%以上,道路、河道宜绿化地段绿化率90%以上,60%的农户庭院实现绿化,结合文化广场建设,至少建设一个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小公园或休闲绿地,绿地率70%以上。年内全县各乡镇完成“四旁”植树247.3万株。 四、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3月下旬前):县林草局全面做好重点工程造林前准备工作,制订县直机关义务植树方案,各乡镇制定乡镇义务植树方案,做好造林施工准备工作。 2.动员阶段(3月下旬前):组织召开全县造林绿化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春季造林绿化工作。 3.实施阶段(4月上旬-5月上旬):各重点工程中标企业、义务植树责任单位和各乡镇,组织人员全面开展整地、栽植、浇水等造林绿化活动。 4.验收阶段(7月上旬):对全县重点工程和城乡造林绿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并通报验收结果。 5.抚育管护阶段(6月-12月):各责任单位和乡镇组织人员,定期对栽植苗木进行抹芽、培埂、阔穴、浇水等后期抚育管护,促进苗木正常生长,确保植树成保存。 五、造林技术方案 1.整地标准:根据降雨量、土层厚度、坡度等立地条件,分别采取水平台和鱼鳞坑整地方式。降雨量小、土层厚、坡度小的区域,宜采用水平台整地方式,如中铺、红旗、太石等北部乡镇。降雨量较好、土层较薄或坡度较大,不适宜水平台整地的区域,宜采用鱼鳞坑整地方式,如东北部及南部乡镇。荒坡地采用鱼鳞坑整地方式,平地或水平台采用穴状整地方式,鱼鳞坑整地规格为长径0.6米,短径0.5米,深0.4米;穴状整地规格为直径0.6米,深0.4米。鱼鳞坑、植树穴沿等高线呈“品”字形排列。 2.树种选择:北部红旗、中铺、太石、辛店、新添等5个乡镇,宜选择侧柏、油松、刺槐、榆树、臭椿、杨树、柳树、柽柳、柠条等树种。东北部上营、峡口、站滩、连湾、漫洼,龙门、窑店等6个乡镇,宜选择云杉、油松、侧柏、刺槐、榆树、杨树、沙棘等树种。南部南屏、衙下集、玉井、洮阳、康家集、八里铺等7个乡镇,宜选择云杉、油松、落叶松、侧柏、榆树、柳树、沙棘等树种。 3.苗木规格:县直机关义务植树选用紫叶稠李1.6米以上分枝,胸径3厘米以上,主干通直、修剪为50厘米半冠,土球25厘米以上,无病虫害;丁香、紫穗槐苗木高度1.2米以上,3分枝以上、冠径0.5米以上,带土球20厘米以上,无病虫害健康壮苗。侧柏、云杉苗高1.2米以上,冠幅0.4米以上,带土球30厘米以上,树形匀称。 乡镇选用云杉、油松、侧柏等针叶树种规格,苗高0.8米以上,带土球25厘米以上,土球草绳包装,无病虫害,树形匀称;选用刺槐、榆树、山杏、红叶李、杨树、速生柳等阔叶树种胸径1.5厘米以上;行道树选用针叶树种规格同上,阔叶树种胸径3.0厘米以上;“四旁”绿化美化树种选用连翘、丁香、刺梅、大接杏、苹果、软儿梨等规格为三年生以上苗木。 4.造林密度:县直机关义务植树栽植密度为30株/亩,按照乔灌配置或不同色彩配置,1:1混交栽植;各乡镇按照上报县林草局的2023年度乡镇义务植树方案执行,株行距原则上针阔混交林采用2×3米(111株/亩),2×4米(83株/亩);乔灌混交林采用2×2米(167株/亩),灌木纯林采用1×2米(222株/亩)。 5.后期管护:按照“谁栽谁管”的管护原则,由责任单位和乡镇自主开展抚育管理工作。在三年抚育管理期内,要定期对苗木进行浇水,年浇水次数不得少于3次,降雨量偏少时,要适当增加浇水次数,确保抚育管护期末成活保存率达85%以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上成立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在县林草局下设办公室,由县林草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全面安排部署造林绿化活动,重点做好动员安排、组织协调、兑现奖罚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方案、划分责任区、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等工作。县林草局要利用电视、广播等各种新闻媒体,开设造林绿化专栏,及时进行报道,并定期通报各单位完成情况,要负责从整地、栽植、苗木、浇水等各个技术环节给各单位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度;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林草局对各单位尽责情况、整地栽植、浇水管护等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就地解决,按技术要求,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验收成果报告。 (二)强化指导,靠实责任。县林草局将林业重点工程靠实到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全力抓好苗木调运、整地栽植、现场指导、后期管理等关键造林环节,做到精细化施工,打造精品工程。合理划定县直单位植树责任区,编制造林作业设计,提供苗木信息及指导价格,开展造林技术指导,确保各单位植树任务落到实处。成立技术指导组,指派技术人员现场蹲点监督,严格指导施工,为义务植树提供技术保证。加大抚育管护期内的督促检查力度,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及时补植浇水。组织定期不定期巡逻检查,依法查处破坏林地的违法行为。各牵头单位切实负起牵头抓总责任,统一组织实施本系统、本区域义务植树活动。各责任单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义务植树工作,将植树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干部职工身上,严格按照苗木规格和技术要求,采购苗木、组织职工参加义务植树,确保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统一设置义务植树责任区标志牌。各乡镇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林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乡镇义务植树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安排部署、组织动员、技术指导、任务落实和自查验收等工作。将植树任务、整地栽植和浇水保活等工作细化分解到每一个干部职工和适龄公民身上,要广泛动员群众主动参与义务植树,扎实开展农村“四旁”绿化。 (三)强化验收,加强督查。各乡镇、各单位义务植树活动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由县目标考核中心牵头,县政府督查室、县林草局等部门参加,对各单位义务植树情况于6月底前进行统一验收,栽植任务未完成,成活率不达标的乡镇和单位,必须在10月上旬开展补植补造,并将情况报县林草局。植树活动年度考核前列的乡镇和单位,按照全县综合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完成造林任务的单位和乡镇进行通报。 (四)强化管护,巩固成果。按“谁承包、谁栽植、谁管护”的原则由各单位负责后期管理工作,成活率达不到要求的单位要自筹苗木进行补栽。单位承包期满,经验收合格后交由县林草局管理。县林草局确定专职管护人员,落实管护制度,同时还要开展经常性的工作,定期不定期巡逻检查,依法处理破坏绿化成果的违法行为,确保造林绿化成果顺利保存。 《临洮县2023年“绿满临洮”全民绿化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http://www.lintao.gov.cn/col/col6938/index.html?number=LI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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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边娟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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