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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公安局简介


发布时间:2023-05-10 10:31 来源: 县公安局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临洮县公安局成立于1949年,现有内设机构15个,其中综合管理机构3个(政工监督室、纪检监察室、警务保障室);执法勤务机构12个(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法制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监所管理大队);派出所20个(城关派出所、北关派出所、西郊派出所、八里铺派出所、新添派出所、辛店派出所、中铺派出所、太石派出所、红旗派出所、上营派出所、峡口派出所、站滩派出所、漫洼派出所、连儿湾派出所、龙门派出所、窑店派出所、康家集派出所、玉井派出所、衙派出所、南屏派出所);监管场所2个(临洮县看守所、临洮县行政拘留所),管理事业单位2个(临洮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临洮县城市交巡警大队)。

临洮县公安局主要职能:

1.  组织拟订全县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公安工作的地方法规、规章、草案,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 综合掌握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

3. 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侦查工作,直接承办各类重大刑事案件。

4. 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

5. 负责全县户政工作。加强户籍和身份证管理及基层基础工作建设。

6. 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监督管理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工作。

7. 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禁毒工作,严厉打击和查禁种植、吸、制、贩毒活动;监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

8. 监督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业、事业单位保卫组织、护卫队伍和保安队伍的管理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 承担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的职责。

10. 承担指导全线公安机关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保卫、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信息化建设。

11. 承担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的职责。

12. 承担指导全市防暴、巡逻工作,进一步完善“110”报警服务,强化巡逻、控制及救助服务功能。

13. 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监督管理全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以及公安强制戒毒场所等的建设工作;监督承办劳动教养和收容教养的审核审批工作。

14.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业务经费、营建等警务保障工作。

15. 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0932-2242414



责任编辑:杜向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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