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做好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相关工作,解决残疾人评残困难,减轻其经济负担。 二、制定依据 根据《2023年度全市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方案重点内容 对全县2023年1月1日开始至2023年4月3日申请办理了残疾人证且未享受残疾人评定补贴的智力、精神残疾人进行残疾评定补贴。 四、实施标准 为5名智力、精神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每人补贴150元,为1名智力、精神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每人补贴50元。 2023年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资金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