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残疾人托养机构补贴项目高质量规范实施,持续推进我县残疾人托养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残疾人托养照护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定市残联发〔2023〕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临洮县残疾人托养中心。 二、补贴标准:50万元。 三、资金来源:项目资金为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社﹝2022﹞121号)下达残疾人康复托养补贴资金共50万元。 四、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支付水、电、气、暖等残疾人托养中心运营费用,专业人员培训,应急情况处理和风险防控(含设施、设备维修),保障中心运营所产生的费用。 五、工作进度 (一)前期准备阶段 临洮县残疾人托养中心根据县残联文件精神,列出资金使用计划。 (二)项目实施阶段 1.临洮县托养中心根据制定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对照资金使用范围,结合实际组织实施项目。 2.临洮县残疾人托养中心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在项目实施后开具发票和相应的印证资料报县残联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资金拨付。 3.项目资金按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6月底支付率达到60%,9月底支付率达到95%,11月底确保资金100%支付。 4.县残联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管和检查,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三)评估验收阶段 10月底前,县残联完成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绩效评价和考核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高度,制定资金使用计划,认真执行好残疾人托养机构补贴项目。 (二)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甘肃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绩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补助资金的绩效目标管理相关工作,对项目实施进行绩效评价和考核验收。对购置相关设备,在项目验收结束后按要求计入固定资产。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残联负责项目执行的监督和管理,不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临洮县托养中心负责项目的实施,定期上报项目建设进度,规范组织实施项目。 临洮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残疾人托养机构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