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类户”产业奖补项目
(一)扶持对象。全县已确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下统称三类户)中有产业发展意愿农户。原则上每户奖补资金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
(二)扶持标准。一是肉牛产业。按照“六位一体”产业扶贫模式,扶持有圈舍、有养殖基础及养殖意愿的“三类户”引进10月龄以上,体重在200公斤以上的良种基础母牛,每头牛补助10000元(每户1头)。二是肉羊产业。扶持有圈舍、有养殖基础及养殖意愿的“三类户”引进7-8月龄以上,体重在30公斤以上的良种基础母羊,每只羊补助1000元(每户5只以上,最高不超过10只)。
(三)投放牛羊养殖企业(合作社)选定。按照“就近就地就产业”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自行选择符合以下标准的良种牛羊养殖企业(合作社):一是证照齐全。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证照、开户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二是县内规范运行三年以上的良种养殖企业(合作社),现存栏基础母牛100头以上,存栏基础母羊养殖规模300只以上;三是企业运行良好,无不良记录。)的县内良种牛羊养殖企业(合作社)开展牛羊引进,并将选择的养殖企业(合作社)名单报县畜牧中心审核备案;四是防疫条件。投放的牛羊有21天的留观期,有布病检测合格报告,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出具的牛口蹄疫,羊口蹄疫和羊小反刍兽疫的免疫证明,有抗体检测报告、免疫记录(包括口蹄疫、羊四联、羊痘、小反刍等)、产地检疫记录等档案。五是保险保障。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投放的牛羊购买养殖保险,保费由投放企业(合作社)统一缴纳,保险保单实行一户一单。
(四)乡镇村公示。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根据验收结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各村委会所在地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二、脱贫户牛羊养殖奖补项目
(一)扶持对象。全县脱贫户中有产业发展意愿农户。
(二)扶持标准。一是脱贫户每户投放基础母牛1头;二是脱贫户每户投放基础母羊5只以上,最高不超过10只。
(三)投放程序。按照“六位一体”产业发展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主体,一是扶持脱贫户中有养殖意愿、有能力的养殖户引进投放12月龄以上、250㎏以上、四代以上的西门塔尔良种基础母牛;二是扶持脱贫户中有养殖意愿、有能力的养殖户引进7—8月龄以上、30㎏以上的湖羊、小尾寒羊等良种基础母羊。
(四)绩效监管。按照“由上而下,由下而上”的方式,脱贫户向村委会申请,村委会通过“四议两公开”,对脱贫户进行推荐,乡镇审核、汇总后报县畜牧中心备案。县畜牧中心按照资金安排计划,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中标主体,中标主体根据采购标准引进基础母牛(母羊),做好免疫接种和疫病检测。县畜牧中心、乡镇人民政府、村集体、脱贫户签订四方协议,农户3户—5户形成联保,明确职责,投放基础母牛(母羊)按照活畜资产进行确权到村管理,归村集体所有。村级公示后,脱贫户按村到中标主体挑选基础母牛(母羊)。投放期满后,投放的基础母牛(母羊)归还村集体。农户重新申请,村委会通过“四议两公开”的方式重新确定扶持对象,对有养殖意愿、养殖基础的低收入农户投放基础母牛(母羊),扩群增量、滚动发展。
(五)乡镇村公示。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根据验收小组验收结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各村委会所在地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三、良种和牛改良繁殖项目
建设内容。为全县25个肉牛冻配改良点发放良种和牛冻精,改良肉牛。
四、峡口镇党家墩村肉牛养殖小区扩建项目
建设内容。新建肉牛养殖圈舍2200平方米,青贮池1000立方米,并配套建设牛场给排水、饲草通道、管护用房,购置饲喂、饲草加工设备及其他必要的设施设备。
五、万亩优质牧草片带建设项目
(一)项目建设地点和对象。太石镇、峡口镇、辛店镇、上营乡、站滩乡、连儿湾乡的优质牧草种植主体(种养合作社、养殖场、养殖户等)。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计划在马衔山沿线上营、峡口、辛店、太石及站滩、连儿湾等乡镇,结合撂荒地整治,鼓励种养合作社、养殖场、户等经营主体通过流转土地,积极推广种植紫花苜蓿、燕麦等优质牧草1万亩。
(三)项目建设标准和方式。种植主体种植紫花苜蓿、燕麦等优质牧草每亩给予100元补助。按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由种植主体先行实施,实施完成后由乡镇逐户进行核定验收,并报县畜牧中心抽验合格后,按程序和奖补标准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到 “一折通”账户。
六、八里铺镇良种肉羊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一)项目建设地点。临洮县八里铺镇水渠村。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标准化羊舍1400平方米,配套建设饲草通道,购置饲喂、饲草加工等设施设备,建成良种肉羊繁育基地1处。
原文链接:http://www.lintao.gov.cn/art/2023/6/30/art_6945_16613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