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好2023年粮改饲项目,保障优质饲草供应,做大做强农牧结合和循环发展的现代草食畜牧业,确保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我单位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全县饲草产业发展实际,编制了《临洮县2023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现就制定的《临洮县2023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一、方案的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甘肃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23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牧医〔2023〕21号)、《甘肃省畜牧兽医局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畜牧业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甘牧医〔2023〕18号)等文件精神,安排临洮县粮改饲项目补助资金488万元,青贮玉米收贮任务4万亩。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通过实施粮改饲项目,加快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步伐,扩大青贮玉米种植面积、增加收贮量,提升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饲草品种专用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全面提高种植收益、草食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2023年全县发展青贮玉米种植面积4万亩。 (二)项目实施主体及补助对象 1.牛羊规模养殖主体(场、企业、合作社、公司):年收贮加工青贮玉米饲草200吨以上。 2.牛羊适度规模养殖户(标兵户):达到“五化”(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资源化)标准,基础母羊存栏100只或基础母牛存栏20头以上,年收贮加工青贮玉米饲草100吨以上。 3.专业青贮饲草收贮主体(企业、合作社、公司):年收贮加工青贮玉米饲草500吨以上。 以上项目实施主体应有银行账户(号)或惠农政策“一卡通”,并配套与收贮量相匹配的青贮设备设施。 (三)资金来源及补助方式 1.资金来源。省上下达我县2023年粮改饲项目资金488万元。 2.补助方式。采取“先收贮后补助”的方式,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青贮玉米饲草收贮环节。 3.补助标准。根据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青贮玉米饲草实际收贮量,按30-40元/吨的标准进行补助(最终补助标准根据县级验收结果,汇总、核定、公示后确定),确保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全部享受补助资金。 (四)项目进度安排。项目实施期限为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1.2023年6月。制定印发《临洮县2023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各乡镇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并组织项目实施主体完善土地流转自种及签订订单等相关资料,并向县畜牧中心上报项目申报文件。 2.2023年7-8月。召开全县粮改饲项目安排部署会议,组织举办全县粮改饲培训班,督促项目实施主体修缮青贮池及饲草加工机械等设施设备。 3.2023年9-10月。全面开展青贮玉米饲草收贮、加工及配送,按时报送饲草收贮等工作进展情况,并督促指导项目实施主体做好用电、用工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4.2023年11-12月。完成乡镇自验和县级验收,确定最终补助标准并公示。完成项目资金拨付,档案资料整理、造册和项目绩效评价等。
原文链接:http://www.lintao.gov.cn/art/2023/7/11/art_6960_1663670.html
|